在线咨询

法律专题

您的位置:华律网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 > 债务人 > 儿子欠债父母要偿还吗
刑法罪名库 最新刑法罪名大全解释 一览
儿子欠债父母要偿还吗

儿子欠债父母要偿还吗?如果父母已无经济能力,怎么办?债权人该向谁讨要债务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债务偿还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本专题了解!

目录

  • 1儿子欠债 父母该还吗

    如果就“儿子欠债,父母该还吗”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儿子欠债,父母该还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应该单独为其行为承担责任。所以这个债务与父母并没有关系,也无义务代其偿还。如果儿子因年龄,智力原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债务的效力可能为无效。

    相关法律知识:

    阅读全文

  • 2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22-08-17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专题
我有疑问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解答
  • 债权人能将自己的金钱债权转让给他人吗 2024-05-10

    关于债权人能将自己的金钱债权转让给他人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金钱债权转让给他人,但是债权转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 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 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 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 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 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详情]

  • 破产清算后的债权怎么处理 2024-05-10

    关于破产清算后的债权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破产清算后,应当及时申报债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详情]

  • 没写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怎么写 2024-05-10

    关于没写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怎么写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借款人没写借条的,借款也可以要回来。 一般借条中应当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数额,还款的方式,还款的期限,借款的利率,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内容,当事人签订了借条之后,就应当根据其中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详情]

  • 我买了一辆车是贷款的应该算是高利了吧是通过二手车贩... 2024-05-10

    你好 你这个情况 之前我们处理过有类似的案例 你电话多少呢[详情]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