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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解除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那么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解除合同需要哪些条件?无效合同与前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目录

  • 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在进行撤销后就为无效合同,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会归为五个种类,并且多数其实是由于对方的欺骗与不公所造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在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进行撤销。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又哪些

    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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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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