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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可不可以买卖

拆迁安置房可不可以买卖?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情形?如何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目录

  • 1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根据住房保障部门的相关规章要求,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出租或出售。

    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的住房保障部门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对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建设单位、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的情况,法律已经明确要追究其违法违规责任和如何追究违法违规责任的法律制度。

    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二、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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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拆迁安置房可不可以买卖

    一、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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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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