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法律专题

您的位置:华律网 > 法律专题 > 综合 > 其他热点政策 > 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目录

  • 1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

    2015年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在本《草案》中提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那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有哪些?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内容精要

    2、提倡生育两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具体规定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

    阅读全文

  • 2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湖北省人大修改了计划生育条例,那具体作出了哪些修改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版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哪些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户籍在本省和户籍不在本省而在本省居住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加强综合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依靠科技进步,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完善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控制人口数量,

    阅读全文

  • 3违反计划生育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  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

    阅读全文

  •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22-08-05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专题
我有疑问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