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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你好,请问几种新型离婚财产的分割是什么?
汕尾律师解答:
几种新型财产的分割探析: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现在家庭财产其范围、构成及数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呈现财产构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财产数额显著增加、投资性财产在家庭财产中所占比例增大趋势。相当一部分家庭财产中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储蓄存款、房屋等,还包括在一些企业的出资或者股份等。而一旦处理可能会涉及到夫妻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问题,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很多,笔者认为,对这类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在...
提问:你好,请问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余姚律师解答: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提问:你好,请问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秦皇岛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㈠、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㈡、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㈢、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㈣、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①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②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
㈠、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㈡、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㈢、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㈣、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①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②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离婚开庭多久结束? 2024-04-19
关于离婚开庭多久结束?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离婚开庭多久结束
这个审理的时间是不固定的。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一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详情]
关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变更文件应该如何办理呢? 2024-04-19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关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变更文件应该如何办理呢
若欲完成房产过户手续或者财产转移凭证的申请过程,无疑需要您和您的伴侣亲自亲临现场进行相关操作。
在此特别提醒您的是,房产若是处于您和您的配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已经顺利取得了房产证的话,那么即使房产证上仅有一人的姓名,另外一方也依旧有权直接前往当地房管部门进行增名程序的办理,相关的成本费仅仅一百多元。
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其他特殊状况,例如,除了上述提到的某些特定情况之外,我们必须明确地向您指出,任何形式的增名、更名及改名手续,均等同于将整个房地产或者其中的部分份额作为商品售卖或者无偿赠与他人的法律行为。[详情]
2024年离婚怎么查对方银行存款 2024-04-19
关于2024年离婚怎么查对方银行存款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
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情]
怀孕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2024-04-19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怀孕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是可以的,怀孕如果属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