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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股权要缴哪些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以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目录

  • 1股权转让应缴纳哪些税金

    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两个国内自然人A和B,股权比例为A60%、B40%。2010年×月×日,某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如下: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50万元,无形资产450万元(为专有技术,股东投资时评估价850万元,其中450万元为注册资本,另400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货币资金和无形资产均由股东在2005年12月投入,即A货币330万元、无形资产270万元;B货币220万元、无形资产180万元。资本公积1200万元,其中资本溢价400万元(上述无形资产),2006及2007年公司承担的科技项目所获政府拨款8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万元。上述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700万元。  现股东B欲将所持某公司所有股份转让给股东A,转让价格为每1%股权15万元,即B转让股权总价款为600万,该项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A再将所持股权中的30%转让给新股东C,A转让所得价款为500万元。  问:⒈在这个过程中,股东B、A各应该交纳什么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⒉上述所涉各项税款如何计算?若B股东将所有股权转让给A时,转让价款总额为1200万元,B应缴各项税款如何计算?(拜托回复详细过程,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中允许扣除的股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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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债权置换股权要交所得税吗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对该条规定的释义如下:

    本条是关于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的特别情形的规定。本条是对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条例的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修改后形成的。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条例的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视同销售,作为收入处理;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的,也应视同销售,作为收入处理。按照本条的规定,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的特别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作为收入,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实践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典型事例是以股权换股权(股权置换)、以债权换债权等,其所得是对方等价的资产。因为在此交易过程中没有使用货币,为了确定其收入额,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二、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这些用途中,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但是有些情况是企业意图规避法律,逃避纳税义务。为了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本条规定上述行为均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由于在这些行为过程中对货物、财产和劳务没有以货币进行计价,也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其收入,计算应纳税额。鉴于上述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的情形比较复杂,有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不宜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即不能一概而论。因此本条还规定了除外条款: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对上述行为中不宜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的情形作特别规定。本条的规定,一方面考虑到与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衔接,另一方面原税法是以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作为纳税人的,不具有法人地位但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分公司等也要独立计算缴纳所得税。新税法采用的是法人所得税的模式,因而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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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将借款转为对对方的投资款,涉及哪些税种

    问:我公司以前借出一笔款项,现在公司决定,将此笔借款转为对对方的投资款,涉及哪些税种?答: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四、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二)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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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债权转股权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债权转股权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要交的税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以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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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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