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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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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1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

    浙江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发文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湖政通〔2008〕3号

    发布日期:2008-10-30

    执行日期:2008-1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办有关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精神要求,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凡市区未办理农村宅基地登记的使用者要主动申请登记;已经办理农村宅基地登记的使用者,目前登记内容已发生变化的,要主动申请办理宅基地变更登记,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发证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明确登记发证工作程序如下:

    (一)申请。由农村宅基地使用者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或户主指定代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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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办法[失效]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办法[失效]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4号

    发布日期:1992-6-24

    执行日期:1992-6-24

    失效日期:2002-8-1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牧区宅基地的管理,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宅基地,是指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的农业户口或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以下简称居民),在农村牧区的住房和杂屋等附属建筑物占地及庭院占地。

    居民在自治区境内使用宅基地,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居民建房,应利用旧宅基地。在空闲地、劣地、废弃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和好地。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严格申请、审核、批准手续。

    第五条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六条居民使用宅基地,应符合苏木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要求。

    阅读全文

  • 3河北省农村宅基地条例

    河北农村宅基地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第二章 宅基地申请与审批

    阅读全文

  • 4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

    第六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第二章宅基地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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