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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交

养老保险补交题为您提供新养老保险补交的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在线解答养老保险补交有关法律问题。

目录

  • 1广州市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办法

    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申办

    1、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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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农村养老保险补缴规定

    近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对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鼓励与支持农村居民在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在自己的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不过很多人此时可能会问:农村养老保险补缴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农村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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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山东省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新政策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很多人都购买了养老保险保险,那么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将会在下文给大家做出解答,希望能帮到大家。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

    (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

    (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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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补缴养老保险费办法明确

    企业用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破产清算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该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下发文件对补缴办法予以明确。企业用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补缴养老保险费,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条件、程序和办法进行审查办理。其中,原来已经办理待业手续并已缴纳待业期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待业期间的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不能补缴待业之后到用人单位工作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逐人审查单位工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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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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