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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纠纷

《民法通则》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是减少纠纷的重要方面。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目录

  • 1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兼顾利益

    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提供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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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相邻关系概念

    基本介绍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母法条 ●《民法通则》[1]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

    ●《物权法》第七章规定:

    第七章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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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相邻关系纠纷的法理透析

    导读:相邻之间因不动产物权的利用问题引起争议,该如何判断谁是谁非,法律对此类问题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相邻之间遇到的矛盾各式各样,处理相邻关系需要落实的一个基本思路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案情:西城区大后仓胡同的李某与刘某的房屋都是四合小院,相邻而居,李某于2009年翻建了房屋,刘某于2010年翻建,在建房时两家缺乏沟通,事后,原告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拆除”被告刘某的后建房,理由是刘某后建的房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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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相邻关系纠纷案例(二)

    施红心,长宁区法院法院民庭法官,涉诉民事纠纷调解室主任,“上海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在涉诉民事纠纷案件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施法官看来,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涉及到普通百姓的日常家居生活,此类纠纷由于双方积怨较深,关系紧张,解决难度较大。但如果法官简单选择判决的方式结案,就会因当事人不服,出现信访投诉的增多,申诉再审案件增多,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案例一】楼上水管爆裂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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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相邻关系纠纷案例(一)

    相邻关系纠纷案例:邻里之间讲求团结互助  「案情简介」  原告:李*祥  被告:李*阳  被告:罗*银  座落在浏阳市永安镇西湖潭村扶正片中心组127号的房屋系原告所有,座落在永安镇西湖潭村扶正片中心组128号的房屋系被告所有。原、被告两家房屋并排相邻而建,屋前院落以原告修建的围墙(该围墙一直延伸至出路口)隔开。原告家出入需经被告家院门前经过,被告在。原告准备建新房,需运送建筑材料进入原告家的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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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1.概念。

    不动产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者占有的土地、房屋、道路、水源、沟渠、管道等不动产在使用、收益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应当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内容。

    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权。相邻权体现了对其他所有人、占有人的限制。有时,相邻的各方都有相邻权,比如甲乙的房屋互相滴水,给对方造成损害,双方就都可以主张相邻权。

    相邻关系中的义务人,负有注意避免损害相邻不动产的义务。

    (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1.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邻(不动产接壤或在利用上有直接关系)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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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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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什么是相邻关系?应如何处理相邻关系纠纷?

    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纠纷在实际生活中是大量、经常发生的,种类繁多,如相邻土地使用、通行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防危关系,相邻通风、采光关系等等。

    民法典》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是减少纠纷的重要方面。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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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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