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论文摘要:资格刑,是指剥夺犯罪人享有或行使一定权利或资格的刑罚的总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剥夺一些司机驾驶车辆的权利,有一定的预防交通犯罪的意义,但也出现了新的问题。肇事后逃逸终身禁驾,但还有一些原因导致肇事司机逃逸,给交通肇事的处理带来困难。所以,在对交通肇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问题上我们一方面要使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使它用与合适的人群;另一方面要使它的弊端最小化...
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4-04-19
关于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事故一直不处理可以进行起诉解决,带上相关的材料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如果还不处理那么法院就会进行判决,判决之后还不处理那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详情]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鉴定及判定方法 2024-04-19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鉴定及判定方法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鉴定及判定方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导致道路交通意外事故发生的当事人之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其具体行为对事故产生的影响以及过错程度进行辨析和厘定。
在确定责任主体方面,若仅有单一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行为而引起的事故,该过错方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涉及到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都有过错情况时,则可按照各自过错程度轻重,划分为主要责任者、负同等责任者及次要责任者。
当所有参与方均无明显过错,无法判断各当事人是否需要担责时,各方就无需承担任何事故责任。
在此特别强调,若某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其余各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详情]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车辆鉴定 2024-04-19
关于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车辆鉴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鉴定,并制作伤残鉴定结论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鉴定结论书出具后,如果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上一级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详情]
我爸爸骑车,有一个老太太挑着粪桶过马路,我爸爸一... 2024-04-19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