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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司法救助

能够获得救助的对象包括6类人:一是受到重大人身伤害、无法得到实际赔偿、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二是受到性侵害、急需心理治疗、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三是无法得到实际赔偿的已死亡被害人的贫困未成年子女;四是监护人缺失、身体残疾或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且家庭无力抚养、自身又不具备独立生活条件的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刑满释放未成年犯;五是认罪态度好并有悔改表现、具备一定文化基础、愿意继续求学或接受技能培训、家庭贫困的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刑满释放未成年犯;六是其他处于特殊困境的未成年人。

目录

  • 1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制度聊城试水 开全省法院系统先

     7月7日上午,聊城市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其中1名少年获得救助金2000元,5名少年分别获救助金1000元,这标志着聊城市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制度正式启动。据悉,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此举在全省法院系首次。  发给哪些人?  那么,哪些未成年人可以获得司法救助金呢?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的适用对象一般仅限于聊城市两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简称少年审判庭)审理的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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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江西广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

    江西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案件的过程中,立足维权工作,抓好延伸服务,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从“爱”出发,从“帮”入手,积极探索对涉案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犯、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挽救、教育的新思路,不断拓展维权形式,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以人为本,对涉案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疏导。该院青少年维权岗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对涉案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疏导,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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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聊城市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制度启动 6类人可申请

    7月7日,张某等几名未成年人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到了司法救助金,聊城市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制度正式启动。  为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建立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制度,设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以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形式解决未成年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的适用对象是聊城市两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理的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受到重大人身伤害、无法得到实际赔偿、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基本医疗费的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急需心理治疗、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无法得到赔偿的已死亡被害人的贫困未成年子女等6类未成年人可申请救助。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牛*华,聊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耀出席了救助金发放仪式。  据了解,这是山东省首次以发放救助金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的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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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六类未成年人可申请司法救助金

     昨天,不满2岁的幼童小龙(化名)从北京高院的法官处领到了一笔救助金,成为了北京法院适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以来的第23名受益者。记者从北京高院获悉,根据该院提供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渠道,从去年5月开始,全市相继有8家法院对23名特殊困境下的未成年当事人给予了司法救助,总金额达15.2万余元。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是北京高院专门针对诉讼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设立的一种救助方式。通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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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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