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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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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1商业用房租赁纠纷案

    陆先生在本市某区有一处商业用途的产权房,承租人无故拒不支付租金。陆先生多次向承租人主张要求按约定支付房屋租金,遭到承租人的无理拒绝。此后,陆先生聘请陈-亮律师起诉承租人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

    陈-亮律师受理该案后,发现承租人拖欠租金的行为已经符合了双方合同约定的陆先生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陈-亮律师,代拟诉状要求解除陆先生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承租人在收到诉状后,立即支付了所拖欠的全部租金,并主动联系陆先生要求不要解除租赁合同。后,陆先生与承租人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提高了租金。在此情况下,陆先生撤回了起诉,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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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商业用房在合同期内转租违约吗?

    案例:

    2009年9月,甲与房东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这是一处商业网点用房。最近因经营不善,甲决定把该房转租出去,但是在当初与房东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在合同上注明禁止转租。有朋友告诉甲这属于霸王条款,请问,这个条款是否有效?如果转租是否违约?如果甲跟房东沟通过,并得到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转租,是否算违约?房东是否有资格扣除违约金?

    律师分析:

    房屋转租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并且容易引发纠纷。根据《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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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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