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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法律知识

本市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本人自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目录

  • 1职工失业保险条件及登记

    职工失业保险条件及登记

      职工失业保险条件  (一)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照本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职工失业保险登记  (1)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及时为其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因各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在7个工作日之内,由用人单位按现行劳动管理体制(市属或区属)到劳...

    阅读全文

  • 2______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

    ______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劳动保障证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劳动保障卡号(个人代码)

    姓名

    失业人员联系电话

    本次就业起始时间

    年月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间

    年月日

    户籍所在地

    市区(县)街道(镇)社区(村)

    失业原因

    □终止劳动合同□本人意愿解除□非本人意愿解除

    以上字段用人单位应填写完整后方可办理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1、已办理失业备案。2、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凭此表于每月3-25日到户籍所在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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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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