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兼并收购简称并购。 兼并 —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购 — 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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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以来,世界范围内兼并与收购浪-潮风起云涌,据统计,每年花在兼并和收购上的资金已超过5万亿美元。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恶意收购案发生在欧洲.英国沃*丰集团以1830亿美元对德国*内斯曼进行购并,收购目标直指知识产权。2004年12月8日联-想以17.5亿美元收购IBM全球PC业务,这在中国IT产业界无疑算是一件大事,可在世界范围内这个并购数额是微不足道的。联-想与IBM通过整合两家的资源,希望将规模经济与知识产权有效利用形成战略联盟。在联-想集团试图突破其战略、组织和文化的框架谋求更大的发展时,这个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战略能力的综合业务交易给联-想集团提供了学习进入世界市场的独特机会。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近年来,企业界兼并和收购发生的显著变化就是知识产权成为并购的核心目标。在此之前的公司并购也涉及到了知识产权问题,但现在希望通过并购获得知识产权的目的则更加突出。无形资产的价值
企业兼并的司法解释
第三十条企业兼并协议自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需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兼并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企业兼并协议不生效。但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办报批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兼并协议有效。
第三十一条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第三十三条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以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则由控股企业承担。
公司股份的转让、收购的常见问题问题1一个内资公司能否完全收购另外一个内资公司呢? 一个内资公司可不可以完全收购另外一个内资公司呢? 解答分析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至少为两人(国有独资公司除外),因此,如果以公司为受让人不可行,因为这个公司不能独自成为另一公司的股东;如果是以公司的多个股东为受让人,则可行,也可达到预想效果。 问题2股权转让何时生效? 公司股权的转让...
民法典中个人负债可以要求重组吗 2024-04-20
关于民法典中个人负债可以要求重组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我国没有个人债务重组。
一般来说,债务重组是指公司或企业。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的情况下,通过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第八条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第十三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五条
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详情]
企业改制的重新注册公司的条件 2024-04-20
关于企业改制的重新注册公司的条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企业改制不是重新设立新公司不需要重新注册公司。
改革企业体制的简称是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的核心是经济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实质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详情]
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法律程序,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04-20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诉前财产保全法律程序如下: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
3、担保;
4、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法律程序,法律依据是什么[详情]
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如何做呢? 2024-04-20
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如何做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怎么做的问题答案是:
1.调查询问权。
监督检查部门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
2.查询、复制权。
监督检查部门有权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