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就叫做涉外继承,那么,涉外继承有哪些?涉外继承适用哪些法律呢?什么情况下会适用于涉外继承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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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涉外继承,就是指公民死亡宣告死亡时,依法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种法律制度,这里所谓继承中的涉外因素,是指民法典律关系的几外因素(主体、客体、权利义务)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是与外国有联系的。涉外继承包括以下几种基本情况:一、被继承人是外国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外国人,或在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外国人。三、遗产在外国。四、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死亡或其生前立遗嘱的行为)发生在国外。以上几种情况,都是在民法典律关系中仅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联系,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涉外民法典律关系中至少要有一个涉外因素,但可以不止一个涉外因素。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社会大家对涉外案件的关注度也在不断的提高,特别是涉外继承案件,大家尤其的关注,那么接下来华律小编就为您总结了哪些属于涉外继承的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哪些属于哪些属于涉外继承
1、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外的遗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被继承人住所地在哪个国家(地区),就适用哪个国家(地区)的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则适用不动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
2、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内的外国人的财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被继承人住所地在我国的,适用我国法律,被继承人在外国的,就适用外国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则适用我国的法律。
3、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被继承人住所地在我国的,就适用我国的法律;被继承人住所地在外国的,就适用外国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就适用我国法律。
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就叫做涉外继承,那么,涉外继承适用哪些法律呢?什么情况下会适用于涉外继承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涉外继承适用哪些法律,什么情况下会适用于涉外继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六条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继承人中有外国人、居住在国外的华侨,或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或所继承遗产的一部或全部在国外的继承公证事务。关于涉外继承公证如何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注明办证目的、用途,证书使用地,所需译文、份数等,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和代理权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国外提供的死亡证明应经过公证、认证。
(3)遗产状况证明。
哺乳期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2024-04-19
关于哺乳期多久可以起诉离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的,需在哺乳期一年后才能起诉离婚。
但是,如果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则不受哺乳期一年的限制。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详情]
空白合同遗失要怎样办 2024-04-19
关于空白合同遗失要怎样办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空白合同遗失的,由于空白合同是没有具体内容的,所以遗失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免别人利用空白合同侵害当事人的利益。
1、空白合同弄丢了的话,应及时报警备案,并通知重要关系单位,辅助以登报声明作废的方式。
一旦发生被人冒名签订合同的,可以以上证据抗辩,法院查明属于被冒名的情况时,会依法判定合同无效。
2、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详情]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不去开庭法院如何处理 2024-04-19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不去开庭可以缺席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详情]
如何明确婚前财产的法律边界 2024-04-19
关于如何明确婚前财产的法律边界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何明确婚前财产的法律边界
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方式如下所述:,是指当事人在婚前拥有的全部财富资源,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等收入,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由继承或赠与而获得的财产及资本收益,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合法收入;
其次,则为因这些婚前财产而带来的孳息部分,这包括个人财产在婚前的孳息以及婚后留在个人名下的婚前财产进行投资后产生的孳息收益;
最后,还包括当事人在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务权利,例如某人在婚前购买了预售房并获得的所有权等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