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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离婚判决书

缺乏婚姻基础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此类离婚纠纷,主要是出于包办、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及草率结婚等原因而引发的。当事人缺乏应有的婚姻基础,如果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很容易引起离婚纠纷。

目录

  • 1精神病患者起诉离婚的两个程序问题

    一、法定监护人是否需要法院指定?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法通则》规定,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除此而外,经有关单位同意,精神病人的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也可以担任监护人。根据此项规定,本案中原告的监护人在没有离婚前,应该是其配偶,即被告曲某。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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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精神病人离婚案

    精神病人是一个医学概念而非法学概念,根据《民法通则》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5、67条之规定,我国民法将精神病人分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间隙性精神病人三类,与此相对应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正常情况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要确定精神病人行为能力,首先必须首先确定是精神病人,然后确定其精神状态。根据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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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精神病人离婚问题

    一、确认精神病人是完全无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实务中认定的方法:

    第一,人民法院一般应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可以参照精神病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鉴定加以确认;

    第三、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必须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法定代理人)对所公认的事实和证据无异议为限;

    第四,关于在诉讼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该精神病人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为解决当事人对此项诉讼争议,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需按民事诉讼法程序作出认定的,可比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告知申请人按特别程序进行诉讼。

    二、确认诉讼行为能力和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离婚诉讼,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对已设定监护人的,应由监护人代理诉讼,未设监护人的,应按《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2)(3)(4)项的顺序指定监护人代理诉讼。、、《民法通则》第17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为患精神病的原告指定代理人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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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离婚判决书格式】精神病人离婚判决书

    (一)缺乏婚姻基础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此类离婚纠纷,主要是出于包办、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及草率结婚等原因而引发的。当事人缺乏应有的婚姻基础,如果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很容易引起离婚纠纷

    (二)剥削阶级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因剥削阶级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主要是指封建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所造成的离婚纠纷。受剥削阶级思想影响的可能是一方,也可能是当事人双方。在我国现阶段,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封建传统仍有一定的影响,男方有严重的夫权思想,打骂、虐待女方,限制或干涉女方参加社会活动,致使女方不堪忍受提出离婚的,还占有一定比例。

    (三)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因一方犯罪服刑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情况不一;有的是夫妻感情尚好,一方犯罪后,对方出于思想顾虑,要求划清界限,或者遇到实际困难而提出离婚;有的是夫妻原已长期不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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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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