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法律专题

您的位置:华律网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 > 有效婚姻 > 婚姻法解释
刑法罪名库 最新刑法罪名大全解释 一览
婚姻法解释

婚姻法解释专题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婚姻法解释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婚姻法解释律师在线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

目录

  • 1婚姻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阅读全文

  • 2婚姻法解释三中婚姻关系房产纠纷部分问题

    婚姻法解释三中婚姻关系房产纠纷部分问题

    1、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离婚后房子产权归谁?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归属问题

    在婚后,若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的房屋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话,房子的产权属于该父母的子女,不是夫妻共有的财产。这可以看做是父母对其孩子的赠与,且该赠与仅仅针对其自己的孩子,所以房子的所有权是其父母的子女所有。

    阅读全文

  • 3婚姻法解释三.

    婚姻法解释三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阅读全文

  • 4婚姻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法释〔2011〕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阅读全文

  •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与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之比较适用

    目前,许多离婚案件均涉及房产的分割问题,婚姻法解释二与解释三均对此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及许多法律专业人士对房产的分割都处于模糊状态。华律网小编就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与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具体分析,阐明其具体适用规则。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与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之比较适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与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对比: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阅读全文

  • 6婚姻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二O一一年八月九日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22-08-04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专题
我有疑问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解答
  •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有哪几种 2024-04-20

    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有哪几种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包括协议解除,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 但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了协议解除,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详情]

  • 2024离婚共同夫妻财产父母有份吗? 2024-04-20

    关于2024离婚共同夫妻财产父母有份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双方离婚的,对于共同夫妻财产的分配来说,父母是没有份的,除非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约定将财产分配给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之间分配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但是夫妻也是可以将财产分配给他人的。
    [详情]

  • 配偶一方所负债务,是否会牵涉到另一方的共同偿付责任 2024-04-20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配偶一方所负债务,是否会牵涉到另一方的共同偿付责任 1.夫妇间若存在一方借贷,另一方便未必具备归还的义务。 如出现此种情况,必须是该笔借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才需要履行偿付责任;或者是在欠债一方离世之后,其配偶接受了遗产,这时,继承遗产的一方也需承担起替配偶还款的义务。 2.所谓夫妻共同债务,特指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婚前一方借资购买并已经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财物所产生的债务; 其次,是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而负担的债务;再者,是夫妻二人共同参与企业运作或其中一方从生产经营中获得收益,应用于改善日常家居生活或与配偶共享的债务;此外,还有治疗疾病的债务和为负有法律义务者的治疗疾病所承担的债务;抚养子女所导致的债务;赡养负有养老义务的老年人的债务;为支付夫妇任意一方或共同的教育、训练费用而承担的债务;亦包括为承担必要的社交费用所负担的债务;最后,夫妇自行协商确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以及其他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详情]

  • 法院判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4-04-20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院判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认定重婚罪需要的证据有: 1、配偶与第三方经过合法登记的结婚手续,或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 需要搜集结婚登记伪造结婚证证据,重婚者与第三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还可以搜集有婚外情一方与第三人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生活证据、双方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录像、短信等,此外,还有亲属或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忏悔书等。 重婚案为自诉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需要被害人主动起诉,否则将不被人民法院受理。 立案后,当事人在搜集证据时可以请求警方协助调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详情]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