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角下,分析著作权“合理使用”与“侵权使用”界限问题似乎可以寻得理论界及实务界需要的可以解决“合理使用”系列问题的答案。但经过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合理性”标准问题的考究后发现,即使是美国著作权法第107条“四标准”试图为我们提供一把开启妥善解决“合理性”标准问题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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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比较法视角下,分析著作权“合理使用”与“侵权使用”界限问题似乎可以寻得理论界及实务界需要的可以解决“合理使用”系列问题的答案。但经过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合理性”标准问题的考究后发现,即使是美国著作权法第107条“四标准”试图为我们提供一把开启妥善解决“合理性”标准问题的金钥匙,但因“合理使用”背后所涉及的理论远非对此文本进行合理解释所能全部概括,因此“四标准”之下的问题似乎并未实质性减少。但值得相信的是,对此问题的不断探讨,对于其日后的理性解决必然裨益颇多,如吴*东教授《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一书就是这方面的集大-成之作。
【关键词】著作权;合理使用;侵权使用;合理性标准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限制著作权权能的制度,因其与著作权侵权使用制度一水之隔,故伴随着著作权保护呼声愈发高涨而倍受关注。本文着重探讨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中的“合理性”标准及其背后的问题
汇编权”在著作权领域中的法律地位 2024-04-19
关于汇编权”在著作权领域中的法律地位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汇编权在著作权领域中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章体系之中,汇编权被明确地划归为著作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我们的法律规定全面详尽地阐述了著作权应纳入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的情境情形,
同时也确立了汇编权受他人侵害时,当事人享有通过司法诉讼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详情]
侵犯商标权的罚款,有哪些规定 2024-04-19
关于侵犯商标权的罚款,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侵犯商标权罚款的执行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详情]
怎么获得电影版权 2024-04-19
关于怎么获得电影版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电影作品完成,作者自动取得电影版权。
同时可以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具体应当提交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作品的样本、作品说明书。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详情]
侵犯商标权纠纷的严重性如何评估 2024-04-19
关于侵犯商标权纠纷的严重性如何评估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侵犯商标权纠纷的严重性如何评估
知识解读:当涉及到侵权商标权的纠纷事件中,若尚未达到法定罪责范畴便属轻微性质。
然而,倘若侵犯了已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且引发争议,纠纷双方需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如果他们都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话,则权利方或者利益相关方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介入进行强制处理。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任何违反该法规第五十七条所述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出现并导致纠纷产生者,应由当事人先行自行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未能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商标注册人或者与此次纷争有所关切的利害关系人均有权诉诸于人民法院,亦可寻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处理。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进行处理过程中,只要确认为侵权行为事实成立,即刻勒令发生侵权行为的一方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对侵权商品进行全方位彻底的查抄、销毁,对于制造侵权产品及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主要工具也要依法进行收缴;
当情节严重至出现违法经营额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情况的,可以处在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但是如果没有具体违法经营额或者其数额低于人民币五万元的,则可以主张罚款金额为二十五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