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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土地使用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1]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目录

  • 1房屋拆迁拆迁办说我们没有产权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是改造旧的城市街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功能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量不断加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拆迁过程中显现出来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律咨询:房屋拆迁拆迁办说我们没有产权怎么办

    我们原单位当时分配公主房,已住了二十多年,当时办房产证时,单位不予办,单位改制了也没有将我们这些房屋明确,现房屋要拆迁,拆迁办的说我们没有产权,什么补偿的都没有

    华律网律师回答:

    依法起诉单位和拆迁办.

    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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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法律人双方是谁?

    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自行或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法律咨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法律人双方是谁?

    华律网律师回答:

    开发商和被拆迁人

    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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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农村房屋拆迁只补偿一半怎么办

    一般认为,拆迁行为包括两种法律性质不同的行为:一种是政府基于公益目的所为的拆迁行为;另一种是商业组织基于营利动机而为的拆迁行为,两种行为分别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调整,当事人在其中具有不同的权利义务。

    法律咨询:农村房屋拆迁只补偿一半怎么办

    我02年购买农村房屋一处,今年拆迁,我已与政府和村委签订拆迁协议,且房屋已拆除,现原房主要赔偿的一半。如通过法律该怎么解决?

    华律网律师回答:

    你是本村村民的话你们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他的要求不能成立;如果你是本村外的人问题就复杂了,建议电话详询律师吧。

    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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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拆迁时有赔偿吗

    政府拆迁拆迁的动因主要是追逐商业利益。由于在该种拆迁行为中,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所以主要应当适用民法,尤其是合同法的调整。

    法律咨询: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时有赔偿吗

    我家是怀远户口,1990年在禹会区南朱祠修建了2层房屋,他们当地人在2010年已经免费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说我们是外地人,不给办理,房屋的手续也是老的建房许可证,不知道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以后拆迁时如何赔偿。请专家给予解释,谢谢谢谢

    华律网律师回答:

    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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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土地使用证的变更

    土地使用证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阅读全文

  • 6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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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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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疑问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解答
  • 嘉峪关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给安置费 2024-04-20

    关于嘉峪关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并由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没有直接规定具体的安置费计算标准,但它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前进行公告,并明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 安置费的计算可能考虑以下因素: 1.土地面积:被征收土地的面积通常是计算安置费的基础。 2.土地用途:不同用途的土地可能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3.地理位置:土地所在地区的发展水平和市场价值也会影响安置费的计算。 4.产值或收益:对于农用地,可能会考虑其年产值或预期收益。 5.政府发布的补偿标准:地方政府通常会发布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这是计算安置费的重要依据。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征地安置费计算方法,您应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下方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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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阳拆迁纠纷哪里解决 2024-04-20

    关于南阳拆迁纠纷哪里解决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南阳拆迁纠纷哪里解决 1、南阳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起诉、由法院解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除了起诉之外,发生拆迁纠纷后,还可以投诉。 发生了房屋拆迁纠纷的话可以找当地的拆迁管理行政部门和人民政府进行投诉的,并且可以向拆迁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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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阳征收该怎样给补偿 2024-04-20

    关于洛阳征收该怎样给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怎样补偿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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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池征收可以怎么算安置费 2024-04-20

    关于河池征收可以怎么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用途 1、产值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虑因素和计算方式: 1.土地面积:安置费通常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来计算。 面积越大,安置费相应也会越高。 2.土地用途:不同用途的土地可能有不同的安置费标准。 例如,农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可能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3.地理位置:土地的地理位置也会影响安置费的计算。 一般来说,位于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安置费可能会更高。 4.产值或收益:对于农用地或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可能会考虑其年产值或收益来确定安置费。 5.政府发布的补偿标准:地方政府通常会发布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这是计算安置费的重要依据。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 在征地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进行公告,并明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 被征收人有权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安置费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应用可能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法规进行。 如有需要,请咨询下方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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