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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土地增值税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目录

  •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附送专项

    大家对于题目的内容是否都了解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赶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地税地[2002]305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款时附送专项审计报告的批复(国税函(2002)512号)及市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二(1996)240号)文件,市局制定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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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厦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房地产开发且根据有关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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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未预征土地增值税税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市政府有关建设管理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项目又有其他房地产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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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西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办法

    西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清算以纳税人在房地产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已销售完毕的在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下称主管地税机关)初始填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表》中房地产开发(转让)项目为对象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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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江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地税发〔2007〕94号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广东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粤府〔1995〕74号)以及《江门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定》(江府〔1996〕27号)等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江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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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凡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应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已自用(包括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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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东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第三条凡在我市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缴、清算土地增值税。

    第四条土地增值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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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

    大家对于题目的内容是否都了解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赶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地税地[2007]134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及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市局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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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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