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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诉讼

撤销权诉讼专题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撤销权诉讼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撤销权诉讼最快捷的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目录

  • 1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善意取得的法律适用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善意取得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善意取得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撤销权作为债权人的一项自保工具,具有突破债的相对性之特征,其效力可能及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私法关系,适用时可能对交易安全形成较大程度的掣肘。在此情况下,撤销权诉讼就应确立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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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破产撤销权诉讼当事人与行使期间浅析

    破产撤销权是破产法是为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而规定的对债务人相关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撤销的权利。我国新破产法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破产撤销权制度,但在审判实践中,对破产撤销权行使期间以及破产撤销权诉讼的适格当事人存在较大争议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析。

    一、破产撤销权诉讼的适格当事人

    (一)破产撤销权诉讼的原告

    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破产撤销权原则上由管理人(包括旧破产法的清算组)行使,故破产撤销权诉讼的原告一般是管理人,对此没有争议。但有两种情况则认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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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撤销权的诉讼时效

    撤销权分为因合同内容以及订立方式而产生的合同撤销权、合同保全中的债权人撤销权以及赠与合同中规定的撤销权。那么这些撤销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接下来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常识吧,希望小编能够帮助到您。

    一、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1、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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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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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欺诈撤销合同的条件为当事人不请求变更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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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子女替母亲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儿女如果接受父母的委托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委托,但事后经父母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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