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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

第七十五条【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目录

  • 1报废锅炉使用超期 强制拆除没商量

    2月4日上午,由红旗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对辖区内一处正在使用中的报废锅炉进行了强拆,确保了当地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赢得了百姓的称赞。

    当日上午8时许,由市红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红旗区分局、红旗区巡防大队、文化街工商所、文化街办事处等5家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强拆小组来到位于健康路东段原红旗影院内的健康浴池锅炉房,对该处正在使用中的报废锅炉进行强拆。

    据现场质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处锅炉已属于报废锅炉,但仍在超期使用,存在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记者在现场看到,正在加压使用的这台报废锅炉距旁边的居民楼仅5米远,而女浴池房就在锅炉左上侧。如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锅炉房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气焊切割了该锅炉的上下水管及锅炉的主要零部件。相关利益人在现场旁观了强拆过程,整个强拆过程进行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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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超期家电强制回收 电子垃圾不能再一丢了事

    晨报讯报废的冰箱、彩电等电子垃圾不能再随便一丢了事。记者昨日获悉,信息产业部即将出台《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电子产品标记安全使用期限,超期产品要强制回收处理,禁止再流入市场。

    有关专家表示,该办法的出台一方面有利于改变目前国内电子垃圾流向散乱、回收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另一方面也是应对欧盟两项指令的需要。据悉,欧盟已向我国发布了《关于在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的通知。指令范围涉及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等在内的10大类100多种产品。

    从今年8月13日起,国内向欧盟一些国家出口电子产品的厂商已被要求承担起产品回收处置的责任。到2006年7月1日以后,含有铅、汞、镉等6种有害元素的电子产品还将禁止进入欧盟市场。专家指出,为此我国必须尽快建立自己的法规体系,尽快完成国内电子产品生产及回收处置的“无害化”。

    据测算,我国今年已进入电子产品报废的高峰期,全年将有600万台电视机、500万台冰箱、400万台洗衣机进入报废期。上海目前电子产品的出口量虽少于其他部分省市,但电子产品的保有量却高居全国第二。申城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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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各级检察机关如何采取措施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

    各级检察机关如何采取步伐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6月5日以高检发[1998]14号向各省、自治区、曲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发出的《关于清理和纠正检察机关曲接受理侦查案件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的通知》指出:目前,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比较突出,那是执法违法,必须高度重视,坚决纠正。为了保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检察机关的声誉,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羁押期限划定的自觉性,把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做为那次集中教育整顿和执法大检察工做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务必取得实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检察机关要在本年6、7月份对本院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逐案进行研究,分别不同情况,迅速依法做出处理。对应该改变强制步伐的,要立即改变强制步伐,对应做撤案处理的,要立即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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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公布8条举措 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反弹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公布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新出台的8条措施将有效防止、纠正检察工作中存在的超期羁押反弹。

    规定共8条,主要内容为:严格依法正确适用逮捕措施;实行和完善听取、告知制度;实行羁押情况通报制度;实行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制度;严格依法执行换押制度;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建立超期羁押投诉和纠正机制;实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

    规定进一步提出要严厉查处和追究超期羁押有关责任人员。规定明确,将实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于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滥用职权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的,应当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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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第75条 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

    第七十五条【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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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

    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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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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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刑法对决水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有没有法律规定 2024-04-20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我国刑法对决水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行为人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决水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才构成决水罪。 如果决水行为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农民之间为争水浇地,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渠水漫溢,危害不大的,不宜定决水罪。 鉴于决水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实施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构成决水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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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卫致人轻伤二级怎么判 2024-04-20

    关于自卫致人轻伤二级怎么判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自卫致人轻伤二级怎么判 自卫致人轻伤二级法院一般判定为正当防卫,即无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公民遭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进行正当防卫的,对犯罪分子造成轻伤的,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另外,依据刑法的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只是过失造成轻伤的,不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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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以倒烟罪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倒烟犯法。 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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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 2024-04-20

    关于论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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