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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专题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诉讼时效的中断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诉讼时效的中断律师在线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

目录

  • 1追诉时效-中断

    追诉时效是指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时间限制,追诉时效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超过追诉时效的,是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的,但追诉时效中有中断情形的,那么追诉时效中断如何计算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追诉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后,又再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就会中断,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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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含义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那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含义是什么?接下来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含义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中止

    概念: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依诉讼时效的中止,其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

    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

    (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其他。例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时,其时效可中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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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哪些

    本文主要内容包括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其中,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

    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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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诉讼时效中断的计算方法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之请求、义务人的同意、提起诉讼或仲裁,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适用的时效期间类型的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诉讼时效中断的计算方法

    1.概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

    2.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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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浅析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司法实践中,有观点据此认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的问题。笔者认为,这样的认识有失偏颇。首先,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应当肯定,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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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调解是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也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调解是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调解是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1、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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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中断的分析

    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中断的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中断的分析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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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有哪些

    如果就“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有哪些”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有哪些

    一、诉讼时效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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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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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欠债50000元两年了不还报警有用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朋友欠我1000块不还,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追回欠款。 报警一般没有太大用处,因为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而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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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别人欠钱不还是可以起诉的,可以持起诉状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如果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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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去世债务该如何处理 2024-04-20

    关于股东去世债务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东去世后,股东个人债务由股东继承人在股东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内偿还。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遗产继承方式有以下几点: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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