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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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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1吉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3-05-18生效日期:1993-05-01发布部门:华律网发布文号:吉政发[1993]1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白城地区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关于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国发〔1993〕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国务院决定从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将商品零售和其他饮食业营业税的税率由3%提高到5%,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调整有关方面利益分配关系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提高营业税税率政策的顺利实施。二、营业税税率提高后,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税收征管,把应征税款及时组织入库。对实行定期定额缴纳营业税的纳税户,要相应调整纳税定额,以平衡各种经济成分的营业税负担。三、提高营业税税率后,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按照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给予适当减免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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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税务局《关于娱乐业适用营业税税率问题的规

    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93-12-30生效日期:1993-12-30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发布文号:津政发[1993]7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税务局《关于娱乐业适用营业税税率问题的规定》,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关于娱乐业适用营业税税率问题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娱乐业的经营现状,现就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营业税税率问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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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娱乐项目适用营业税税目税率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4-04生效日期:2003-04-04发布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厦地税函[2003]31号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01]145号)下发以来,各基层局对该文没有列举的娱乐项目,在适用营业税税目税率上执行不一,现对有关娱乐项目适用营业税税目税率的问题重新明确如下: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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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11-11生效日期:2001-11-11发布部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辽财预字[2001]734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各直属分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7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01]145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对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作如下调整,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从2001年5月1日起,按20%税率征收营业税的娱乐业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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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房屋租赁营业税税率

    关于房屋租赁营业税税率问题:下面是房屋租赁所涉及的税种及标准税率:

    1、营业税(服务业—租赁业,税率5%)、城建税(城市7%、县镇5%、农村1%,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3%,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用于经营的房屋租金为12%,个人出租住房的房屋租金为4%):

    3、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征收,税率为20%,个人出租住房的按10%征收。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个人出租住房的,营业税减半征收,房产税按4%征收,个人所得税按附征率3%征收,综合税率为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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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建筑企业营业税税率

    建筑企业营业税税率

    汕尾有一工程,现咨询有外出经营证明的情况下所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否征收堤围费)的税率各是多少?是否代征个人所得税?

    律师:

    如有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情况下,需缴纳营业税为3%。城建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的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营业税的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营业税的1%。教育费附加的附加率为3%。需缴纳堤围费为0.12%。印花税为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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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关于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3-04-12生效日期:1993-04-12发布部门:国务院goblin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属机构:国务院决定,从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提高商品零售的营业税税率。现通知如下:一、“商品零售”营业税的税率,由3%提高到5%;“其他饮食业”营业税的税率,由3%提高到5%。二、继续执行国有粮食企业按国家平价零售粮食、食油免税的规定。“八五”期间,对粮价放开地区的国有粮食企业,按地方政府定价零售的粮食、食油,也继续给予免税照顾。三、继续执行零售农业生产资料免征营业税的政策。四、“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提高以后,从事批零兼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分别记帐、分别核算。税务机关分别依照“商品批发”和“商品零售”的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对不按规定分别记帐、分别核算的,一律按“商品零售”5%的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五、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牵涉面广,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保证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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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融保险业提高营业税税率后代扣代缴营业税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7-02-24生效日期:1997-02-24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金融保险业提高营业税税率后,对金融单位代扣代缴委贷业务利息收入的营业税以及保险单位代扣代缴分保险业务收入的营业税应按提高后的税率执行,其中:原5%税率部分属地方收入,提高后的3%税率部分属中央收入。为了保证中央税收收入的完整性,经研究,对金融保险企业按规定税率代扣代缴以上二项业务的营业税后,各级税务征收机关在计提支付代扣代缴营业税手续费时,仍应按地方收入部分(即5%税率部分)为依据计提,对代扣代缴的属于中央收入部分(即3%税率部分)的营业税不得计提手续费。对金融保险企业代扣代缴营业税手续费的计提比例以及其他事项仍按沪地税一便发[1995]第1号《关于全融单位代扣代缴委托业务营业税计提手续费问题的通知》及沪地税一[1997]16号《关于对保险企业代扣代缴分保险业务营业税计提手续费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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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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