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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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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1从一起抵押贷款合同纠纷看开发商保证责任风险

    从一起抵押贷款合同纠纷看开发

    保证责任风险

    苏军华

    一、案情简介:

    2004年9月12日王小姐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定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小姐应付房屋总价的30%为首期款(含已付的1万元的定金),其余70%由银行提供按揭。同时开发商与王小姐签定首期款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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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混合式贷款抵押纠纷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混合式贷款担保纠纷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壮春晖

    [提要]本文作者从多年审理混合式贷款担保纠纷案件的实践出发,总结了审理此类案件中认定担保合同效力、界定担保范围和担保数额等问题的思路,尤其是厘清了不同担保的担保期间、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或担保物权存续期间与主债务诉讼时效之间的关系,供参考。

    所谓混合式担保(也称组合担保),就是为某一贷款目的设置了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混合式担保是近年来金融机构为防范贷款风险而经常采用的一种担保方式,但由于这种担保方式十分复杂,也加大了法院案件审理的难度。

    担保债权是一种或有债权,担保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范围或数额,根据具体情况,既可能承担全部担保责任,也可能承担部分担保责任甚至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当注意对保证、抵押、质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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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法律适用浅议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法律适用浅议

    在银行委托贷款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委托方贷款方与银行以及借款人之间的争议,特别是在借款人借款不还的情况下,应当由谁来归还贷款,则成为了三方争议的焦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委托贷款是指则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一、委托贷款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大部份通过银行办理的委托贷款业务都是出现在95年以前。当时《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并没有出台,而《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等法律对委托贷款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以行政法规、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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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巨额银行贷款担保纠纷后续

    “经本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视被告放弃答辩、质证的权利。”昨天,一起涉及银行贷款500万元的担保纠纷,在西湖区法院开审。审判长所指的被告,就是前段时间因资金链断裂,被查封起-亚4S店的**众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庭审不过半个小时,审判长作出缺席判决:责令**公司偿还**加摩铝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00万元。

    去年7月,**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借款期1年。拿到贷款后不久,因**公司经营不善,三方协商还款事宜,后由**公司替**公司还清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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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商品房买卖中的担保贷款纠纷

    一、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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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

    199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有委托贷款协议的借款合同如何确定诉讼主体问题的请示》(川高法〔1995〕19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履行委托贷款协议过程中,由于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发生纠纷的,贷款人(受托人)可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人坚持不起诉的,委托人可以委托贷款协议的受托人为被告、以借款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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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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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的区别

    在实践中,有时对贷款诈骗民间借贷纠纷之间的界限认定往往比较困难。有人认为只要到期不还所借款,就以贷款诈骗罪论处。还有人认为,只要借款人到时候承认欠账,就不应认定为贷款诈骗,应以民事借贷纠纷处理。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贷款纠纷,只是贷款过错中因借款、还款等发生的一般民事纠纷而已。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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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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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付款定金支付困难,如何解决及退还事宜 通常情况下,在符合一方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协议并支付定金后,该定金便被视为是约束双方依照正式合同履行义务的保证措施。 若一方任意违反此项合同约定,将承担适用定金罚则的后果,具体表现为违约方自身需承担定金不予退还之责,而若违约方为开发商,那么其更应承担双倍赔偿之责。 因此,该已支付的定金并不存在退还的可能性,除非能满足特定条件,例如在当地实行了严格的购买限制或是贷款限制政策时,因受到政策因素的制约无法继续完成购房交易手续,方可获得退还所交定金。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如下:按照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定金应作为价款的一部分予以扣减或者应该由债权人收回。 给予定金方如未能履行债务或其履行行为未达预期效果,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接受定金方如未能履行债务或其履行行为未达预期效果,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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