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法律专题

您的位置:华律网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 > 工资法律制度 > 上海退休工资新规定
刑法罪名库 最新刑法罪名大全解释 一览
上海退休工资新规定

上海退休工资新规定专题为您提供上海退休工资新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在线解答上海退休工资新规定有关法律问题

目录

  • 1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2011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80元

    从今天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120元调整为1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9元调整到11元。据悉,这是自1993年以来本市第18次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1993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0元,至今,上海最低工资标准已翻了6倍。

    最低工资不包括“四费”

    根据法律规定,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用人单位。从今天开始,对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只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1280元;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

    阅读全文

  • 2市长:上海最低工资线涨10%以上

    日前,上海市市长韩-正表示,上海今年最低工资线调整的幅度在10%以上。同时,上海还将健全企业和行业的具体收入协商制度,政府要对企业进行必要的干预。

    韩-正在上海市政府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上海每年都在4月1日调整最低工资线,今年仍将如此,最低工资线调整的幅度在10%以上。他说,调整最低工资线是政府调节社会分配的有效手段。目前上海的最低工资线是每月1120元,考虑到上海的发展水平以及去年以来物价的上涨因素,调整最低工资线是必须的。

    对于最低工资线以上的工资调整,韩-正说,虽然目前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企业和行业的具体收入协商制度一定要健全起来。企业是由资方和劳方共同组成的,应当制定集体协商的工资决定机制,以及合理的增长机制

    阅读全文

  • 3上海广东劳动承担赔偿责任扣除工资处理规定

    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导致扣除工资处理区别

    1.那些情况属于劳动者赔偿范围?

    根据《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确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请求权。

    用人单位的赔偿请求权主要是包括两种——

    (1)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而劳动部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

    阅读全文

  • 4上海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补贴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由退休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和养老金增加部分组成。由于近几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幅度比较高,当年企业退休人员按国家规定不属养老金增长范围,其按职工平均工资计发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上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额度,因此,出现了当年企业退休人员与上年企业退休人员之间养老金不平衡的问题。本市多年来一直积极妥善处理这一问题,自2006年起结合养老金增长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每年专门出台对当年企业退休人员给予补贴的政策,也就是在对当年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本市再加发一块补贴。

    按照往年对当年企业退休人员给予补贴的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已制订具体方案。

    对今年企业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将略高于去年的补贴水平。发放时间仍按往年办法,从其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补贴。办法出台前今年已经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的人员,此前的补贴将予以补发。发放形式仍由本市社保

    阅读全文

  • 5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

    (1994年12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0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根据2002年8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5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企业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三条(定义)

    阅读全文

  • 6上海产假工资规定

    法律咨询

    我马上就要休产假了,想问一下2013年上海产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华律网律师解答:

    上海市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相关法律知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阅读全文

  • 7上海广东两地假期工资具体规定

    一、假期工资规定区别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但是,无论法律(此处单指《劳动法》而言)还是部门规章都没有明确详细说明,因此缺乏可执行性,为此各地方都进行地方性法规进行补充规定,以便于实务操作。

    1.对于假期工资是否可以约定上,上海办法比较灵活

    上海办法规定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也就是

    阅读全文

  • 8上海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

    上海全国性的高消费城市,上海退休人员的工资是当地人们较为关注的问题,那么上海退休工资情况的最新消息是怎样的呢?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上海退休人员涨工资的详细内容。

    上海退休工资情况的最新消息是怎样的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介绍,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将对职保退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从2022年1月起,我市对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保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增加后,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

    对于上海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22年1月起,我市对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保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22-08-01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专题
我有疑问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解答
  •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 2024-04-20

    关于企业拆迁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规定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面临着拆迁的话,实际上就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够继续在联盟单位工作。
    [详情]

  • 人受伤需要赔偿的标准 2024-04-20

    关于人受伤需要赔偿的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六)住宿费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详情]

  • 老板拖欠工资没签合同如何处理 2024-04-20

    关于老板拖欠工资没签合同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拖欠的工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赔偿工人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详情]

  • 拖欠工资多久可以告 2024-04-20

    关于拖欠工资多久可以告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只要发生拖欠工资,就可以起诉。 但是发生拖欠工资的,最好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之后公司还是拒绝发放工资的,这时可以先进行仲裁,仲裁之后,随时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详情]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