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详细>>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依据中国《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则为二十周岁)并不适合从事结婚行为。若男女双方在法定年龄以前便已结婚,那么他们将无法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也无法取得结婚证书。即使他们成功地完成了婚姻登记,其婚姻仍然视为无效,并无法受到我国法律对有效婚姻的保护和保障。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配套法法规例的明文规定,在法律层面上并未把婚后的性行为列为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所必当尽到的责任和义务。假如因妻子拒绝性生活而引发了婚姻矛盾导致婚姻关系破裂,那么作为丈夫的一方便有权提起协议离婚;如果妻子对该决定持有异议,则可诉诸法律启动诉讼离婚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不存在规定任何一方需承担子女抚养责任的事项。无法强制当事一方向其子女提供经济资助。在夫妇达成离异共识之后,若其中某一方负责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起居及接受教育,则另一方有义务为该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金以及学费等费用的分摊或者全额承担。对于具体需要负担的数额及其支付期限,这是需要由办理离婚手续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方可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进行房产估值是依照房屋总价值进行衡量;2.若该处房产为当事人唯一的居住场所,法院通常不予以支持其售卖或者拍卖,这主要是鉴于基本的生活需求应当得到切实保障。在离婚案中,夫妻双方一般会按照平等原则对财产进行分割。在具体分割过程中,应依据房屋的实际市场价格(即评估价值)而非购房合同上约定的金额来估算,从而确定取得房屋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的补偿费用。当涉及到贷款问题时,需要先行扣除贷款部分的金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离婚就有复婚,有些夫妻离婚是因为双方一时冲动下的决定,后来才发现两人还有感情,于是就会复婚。在复婚之前有一方本身有债务问题,那么在复婚后债务问题应该要怎么解决呢华律小编带你认识复婚后的债务问题解决方式。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那么一方婚内债务离婚需要偿还吗?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下面由华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夫妻个人债务怎样认定夫妻一方擅自举债的行为与夫妻的对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区分夫妻个人债务与个人共同债务在夫妻离婚时有重大意义,能够帮助我们确定债务承担的主体究竟该是谁。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在生活中出现这样子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因合同所生之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与共同
合伙债务转化为个人债务如何认定?接下来就由华律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能为您解答疑惑,欢迎阅读!合伙债务转化为个人债务该怎样认定合伙债务转化为个人债务,实质是合伙人将合伙债务转移给了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了合伙人的地位,成为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