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详细>>【法律意见】
父母的监护权要合法转移到姐姐才有效, 监护人是法律认定的。你父亲尚有监护能力,你不能成为被监护人。但若你父亲没有履行监护职责,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在婚姻领域中,如果存在其中一方通过虚假的婚姻承诺来欺诈获取金钱财产,或者通过虚构事实和骗术缔结出可以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这样的行为,都应视为骗婚的范畴。而当某一方故意对另一方进行隐瞒或者欺骗,尤其涉及到婚姻方面的劣势因素,例如性取向、家庭背景、婚史记录、身体残缺或患有疾病等情况时,这些都应当归类为骗婚形式。如果有一方的确是为了组建家庭并共同生活才结合,只不过在此过程中要求了过多的礼金作为代价的话,便无法将此情况判定为骗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法律诉讼中,聊天记录的确可以被视为轨出行为的有力证据。想要将聊天记录作为有效的证据,它必须具备三个特性:关联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当然,仅凭聊天记录来证明出轨并不够全面,若想获得更为充足的证据,还需考虑到其他方面的证据,如证人证言或录音录像等。值得一提的是,倘若有书面悔过书的存在,它同样能够成为用于佐证对方出轨行为的有力依据。至于到法院申诉离婚,只要确凿地证明对方存在婚内出轨的行为,通常法院便会支持这一诉求,并判决离婚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判定法院是否应批准离婚的关键因素并非单纯地考察对方是否存在出轨行为,而是看这种出轨行为能否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且经过调解后仍然无法修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丈夫发生不忠行为并导致婚姻破裂,索赔事宜应遵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搜集丈夫在婚姻期间犯下不忠行为的切实证据,这些证据将成为诉诸法律维护权益的关键依据之一。若是丈夫在女方可申明保护哺乳利益的妊娠期内背叛了婚姻原则,女方依法享有在该时间段结束后提出离婚申请的权利;若夫妻双方均对离婚的决定持一致同意态度,便可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怀孕妇女未得到分娩许可证前无法主动提起离婚诉讼,这部分权利必须交由男方行使;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人民法院认定确实存在必要,他们仍有权受理男方的离婚申请。
若有人出轨并否认自己的私生子身份,他们仍然有权索取抚养费。在此情况下,如果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拒绝承认孩子是其生物学意义上的后代,那么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倘若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未能提供有力反证且也不愿意接受基因鉴定的检查,那么法院将认定亲子关系确实存在。一旦,私生子与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得到确认后,该子女便有权向其父母追讨抚养费用。
案例简介:张某某系张某的哥哥,虽然两人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但张某某和张某感情很好,哥哥张某某也一直对弟弟百般照顾直到弟弟结婚生子。2009年初,张某在一起车祸中不幸丧生,留下了妻子陈某和儿子小张。张某某在半年多的时间里为弟弟争取了数额不小的
哥哥有没有扶养弟弟的义务。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关于哥哥有没有扶养弟弟的义务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那么弟弟留下的遗产哥哥可以继承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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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兄弟之间应该相亲相爱,然而有两兄弟竟然为了一些赡养的纠纷就痛下杀手。日前,因赡养父母的问题,兄弟俩积怨很深,在一次口角和厮打后,哥哥用杀猪刀捅死亲弟弟,这样的行为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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