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设立于2016年9月,是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20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律所距达官营地铁站仅500米。即明律师多层次开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纠纷、违规占地纠纷、国家赔偿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以强有力的成功案例为底蕴为广大企业、个人客户提供高质量、专业化、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即明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以律师为本,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党和人民满意”的发展原则,全面加强专业化建设,能够满足客户在各个法律领域、全国范围的法律服务需求。即明律师事务所是在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互联网+”概念下背景下诞生的新型互联网律师事务所,是互联网+法律产物,律所拥有强大的互联网背景,目前,已与华律网、律图网P等国内领先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拥有战略合作关系,并以“今日头条”为自媒体基石,先后与抖音、快手、微视等自媒体平台达成紧密合作,在全网收获420余万的粉丝。以自媒体矩阵平台为主线,网络法律平台为辅线,即明律师事务所每年为全国超过40余万名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业务遍及北京、上海、河北、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四川、湖北、陕西、重庆等全国近三十个省市区。即明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及执业律师高度认同专业化、公司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发展理念,秉持“法律问题,一问即明”的服务宗旨,以为当事人争取合理拆迁补偿款为基石,率先在法律行业建立了7*24咨询服务体系,推行一对一法律顾问模式,对法律服务各环节进行细分,每一个环节都由最专业的人提供专业的服务,避免了传统律师事务所因律师个人单打独斗容易出现不确定因素影响法律服务质量的问题。即明先后处理征地拆迁案件千余起,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细致入微的律师服务,深受广大客户们的一致好评!即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持续打造具有创新力和公信力的公益平台,通过法律援助、普法讲座、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形式,助力公益事业发展,奉献爱心,回报社会。“崇德尚法、开放团结、积极主动、慎思明辨、忠诚务实、勇敢谦逊”是每一位即明人恪守的律所文化。未来,即明还将努力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全国资源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客户满意,建设全国领先律师事务所,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详细>>关于拆迁事宜,户口簿中的所有人员是否均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款,这需考虑到拆迁房屋所涉及的土地属性,一般而言,国有土地awaaw屋的拆迁和集体土地两者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及补救措施,是存在差异的,所需的补偿款项亦有所不同。若涉及城市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问题,现行的法律依循是国务院发布的第590号文件以及由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依照这项法例,房屋征收补偿主要针对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们,与户口方面并未直接挂钩。对于实际居住于此的居民,如住房状况较差或者无房家庭,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可通过查阅各地政府的政策,以申请租用廉价住宅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来应对征收和安置方面的需求,
对于代征地能否进行房屋建造这一问题,其答案须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其中关键因素在于所征之地的实际应用性质。若为建设性用地且将用于房地产行业务,则该地区可予默认用于屋宇建设。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凡涉及将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皆必须经过相应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方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在不持有房产证的前提下,实施房产详细信息查询(通常也称为“产调”)较为困难。若房屋所有者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权利证明资料,那么该过程仍有可能成功执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详细信息查询(即我们常说的“产调”)主要针对于房屋权属进行深入调查。在着手实施此项工作时,注意以下几点至关重要:首先要备齐各项合法证件,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法定证件等;其次,有必要向相关房地产管理机构核查房屋所有权的来龙去脉及其抵押物状况;再者,务必要弄清房屋的性质与分类,特别关注是否为房改售出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在诸多企业拆迁补偿项目中,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了对那些无法搬迁的土地、建筑物和其附属设施以及因搬迁而导致严重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第二,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既考虑到已产生的实际经营效益流失,同时也涵盖了可能遭受的预期经济损失;第三,拆迁补偿费用还包括了搬迁准备阶段的相关费用、以及在整个搬迁过程中的停滞工时成本、设备调试与修复的成本、物资拆卸、包装及运输费用以及解聘员工的补偿金等等;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拆迁政策所导向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及拆迁奖励等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那么,安置房可以抵押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假设这位购房者过去曾有贷款两次或以上购买房产的历史记录,并且将这些房产全部售出。但是,尽管他当时的房产信息已经在房屋登记系统中消失不见,但却存在于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这时,他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房时,仍然会被视为首次购房操作。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当地暂未建立完善的房屋登记系统,以致于无法查询房屋历史信息,银行方面需依照自身的职业操守展开详尽的调查核实工作,进一步确定购房者是否已经拥有一套合法的住房,进而再参照上述标准判断是否属于首次购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可能存在着多套房产,对于有了多套房产这种情况,如果没有争取抚养权的一方是否可以借此要求对方给一套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通过向职工筹集资金的方式兴建房屋的,房屋由职工进行分配的,福利分房按经济适用房的规定管理,那么夫妻异地可不可以享受两套福利房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网友咨询:我在村里有一处宅院,和丈夫离婚后,法院把这处宅院判给了我。前两年我再婚了,结婚后我们一直住在这处房子里。现在老房子所在的地方要建新的居民小区,开发商要把老房子拆了。作为拆迁户我能得到不少补偿,而且还可以优惠购房,当然很高兴。但我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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