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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当时是法院给判决了(孩子归我申请强制执行要交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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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莉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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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
      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李伟利为您解答

  • 【法律意见】
    如果确实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主张为个人债务。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查证资金的流向以证明该债务的使用性质。如果,是现金的,举证比较困难,如果无法举证,基本上会确定为共同债务的。
    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法律意见】
    1、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所以女方是无权分配房产的,但基于自由原则可以与男方协商。
    2、彩礼在法律并为给予规定,但彩礼属于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赠与。不属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对返还彩礼给予了相应的规定,但您的情况不属于返还彩礼的情形。
    3、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 2022/02/16 14:52: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2020/04/30 16:13: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20/04/26 16:13:00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2020/04/30 16:14:00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针对在孩子年仅三个月大时离异的特殊现象,另一方必须承担起抚养费用的责任,其具体金额应当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准等因素适当调整。若父母具备固定收入来源,则养育费用需参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适当标准进行计算;如果父母需要同时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那么抚养费用的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是一般不应高于月总收入的50%。至于那些未能拥有固定收入的家庭,他们的抚养费用则可以依照年内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作为参考依据加以确定。除此之外,针对特殊案件中的特殊情况,我们也会视情形,合理地提高或降低上述抚养费用比例的设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涉及到超载问题时,需依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法规进行评判。在实践中,超载行为的判断主要依据载客人数是否符合标准,无论所搭载的人员为儿童还是成年人,均应被视为有效载荷,且不存在因为乘坐者属于儿童便可免于计算的特别条款。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若实际载客量未超出法定上限(即不足20%),则将面临罚款200元以及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然而如果实际载客量超过了20%,那么除了前面提到的罚金外,驾驶员还将面临额外扣除3分,即共计扣除6分的惩罚措施。

  • 父母所拥有的房产若想将其分配至儿子名下,至于妻子能否获得部分产权份额,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如下规则进行判断:如果父母已经将房产在不附加特殊说明的前提下直接转让给了儿子及其妻子二人,那么在此种情况下,除非是父母做出明确声明强调该房产仅属于儿子所有,否则儿媳仍然有权分享房产权益;如果父母经过深思熟虑后向外界公示了该房产仅仅是赠送给儿子独自拥有,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儿媳就丧失了权益。换句话说,在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仍存在且未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二人所获得的任何赠与财产(除赠与人已明确表述仅赠与其中一方者外)均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是的,家暴是家庭内部成员间所发生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为实施的各种凌虐、束缚、限制自由行动、抑或残害至其他形式的侵害,这些都涵盖了身心和性的层面,都对受害者造成了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和摧残。依据这一严谨的定义来看,我们可以将家庭暴力理解为是施暴者对其家庭成员的躯体和精神领域等方面导致一定程度伤害事实的行为,也就是说,家庭暴力实际上具有与中等“结果犯“相类似的特点,如果没有出现相应的伤害后果,并不能视为家庭暴力的存在。同样地,家庭暴力带来的家庭成员的伤害后果也是广泛而多样的,不仅限于人身和人身自由的损害,同时也包含了心灵的创伤。

  • 社保和五险一金哪个好,都是自己交钱吗?
    社保 08/04/2023 10:32:00更新

    国家在发展之际,为了给老百姓提供一些福利,会强制用人单位购买社保用于保障。对于刚入社会的朋友们来说,自己对这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够,同时也不清楚社保和五险一金哪个好?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来围绕这个话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 法院判好的抚养费能减吗
    抚养费 01/09/2024 14:22:00更新

    当夫妻两离婚了就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有抚养权那么另一方也有抚养的义务就要计算抚养费的多少,如果法院判的抚养费比较高怎么办呢,法院判好的抚养费能减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法院判好的抚养费能减吗”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子女在特殊情况

  • 生三胎没交钱是否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措施 01/10/2024 15:36:00更新

    我国目前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三孩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过也只能生育三个子女,一旦超生仍是要被罚款的。那么,生三胎没交钱他们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华律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 死刑是否当时执行
    死刑 03/08/2023 00:00:00更新

    死刑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处罚措施,而死刑对犯罪分子生命进行剥夺,死刑的适用是有限制的,如孕妇、未成年人是不适用死刑的,而死刑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那么死刑是不是当时执行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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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的抚养费,是父母对自己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给孩子抚养费,那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 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
    抚养费 09/08/2023 11:37:00更新

    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方法具体如下: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关于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方法具体如下: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一)查询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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