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推荐咨询 > 婚姻家庭

由于我自己婚前另外有一套房产(房产证日期早于我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婚前的房子是我个人贷款买的

马上问律师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举报

租金还贷部分,如果是专门账户的,那么房产属于你的全部个人财产。如果和你的其他收入混同的,那么就很麻烦了。对方父母买房只写男方名字的,属于父母对个人的赠与,该房产与你无关,但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目前的房子,如果新房没有你的名字,第一,老房卖掉的款项61万元属于你丈夫个人财产,以个人财产在婚内出资的,依旧属于个人财产范围之内。但银行贷款部分,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你可以就贷款部分的现在价值要求平分(包括溢价部分)。如需帮助,可致电联系。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马莉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详细>>
在线咨询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华律27万注册律师在线解答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私人律师公司法继承婚姻家庭离婚
13688499119
7:30:0-22:30:59 咨询律师
  • 【法律意见】
    婚后的工资福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哪一方用公积金买房都属于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就按夫妻共有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法律意见】
    公证后是否可以贷款每个银行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建议直接咨询相关银行。

  • 【法律意见】
    离婚后夫妻共同贷款房产未还清的情况下,可以夫妻俩协议好住房归谁,贷款谁还,另一方得到什么补偿,双方认可后,把分割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最好做个公证,注意保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2022/02/16 14:52: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2020/04/30 16:13: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20/04/26 16:13:00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2020/04/30 16:14:00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在已婚状态下发生了不当行为并育有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途径解决。前者可由双方共同前往离其中某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地最近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离婚手续的办理;但若选择通过后者进行离婚程序处理,则需要注意在哺乳期间,男性不得主动提出诉讼离婚要求,而应当让女性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申请,仅当人民法院经审查判定确有必要处理男方离婚请求时,才得以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未解除婚约状态下,丈夫拒绝让妻子回家,此种行为涉及到的仅为普通的家庭纠纷,尚不构成法律上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类情况,建议在家庭内部进行妥善处理,如由夫妻双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应当明确指出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更换门锁的行为都可能对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严重损害。作为夫妻,他们在共同生活中有互相赡养和照顾的责任。而这个相互扶助的义务恰恰在夫妻共度的时光里得到体现。当夫妻之间出现矛盾或者分歧时,应尝试采取协商方式予以化解;若协商无果,则可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寻求法律解决途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在提出报警请求时,需要明确的是警方通常不会对这类事件进行立案处理。因为所涉及的事项显然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如果一个人被其他社交软件用户加入黑名单并且采取报案行为,那么很可能该人的行事作风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严重问题或是已经触犯到了他人的原则底线。这种问题可能包括无视他人的意愿和情感需求、擅自侵犯他人隐私权或者人身安全、亦或是展现出令旁人心生不安甚至恐惧的言行举止等。在此种状况下,将当事人列入黑名单以及采取报警措施,往往是那些受到侵害的个体采取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

  • 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房屋租赁的协议内容明确表明: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二十年,若超出则该部分的条款将被视为无效。同时,依法规定,当租赁期限在六个月及以上时,必须采取书面契约的方式进行约定,否则将默认为非固定期限的租赁关系存在。在法律层面进行深入剖析的话,关键在于需关注出租方是否有意愿签订三个月的短期租赁合同。若出租方愿意接受,那么我们便可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来达成这一交易。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有超过的情况发生,则超过的部分将自动失效;另外,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均须采取书面契约的方式进行签署确认。而无书面契约的情况,将视为未定租赁期限。

  • 还款日期能早于借款日期吗
    个人债务 03/14/2023 00:00:00更新

    人与人之间有时候会发生经济往来,比如进行买卖或者借钱,如果是借钱,就要写一个借条,借条如果没有写好很可能会变成无效合同,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怎样理解出口日期早于发货日期
    破坏经济秩序罪 01/01/2024 15:01:00更新

    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第五条其他补充规定:(九)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劳务,主管税务机关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财税〔2024〕39号文件第七

  • 劳动合同起始日期早于签订日期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管理 12/04/2023 12:13:00更新

    劳动合同当中的起始日期早于签订日期是合法的,因为劳动关系的正式建立是从用工之日开始的,但是在员工刚开始入职公司的一个月之内,公司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如果入职当天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起始日期必定会早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的。关于劳动合同起始日期早于签订日期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签订日期有没有效
    合同生效 01/14/2024 15:38:00更新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生效日期一般是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但在实践中一些合同的生效日期是早于签订日期的,这就给合同效力认定造成了困扰,那么合同生效日期早于签订日期有没有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从合同日期早于主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纠纷 03/18/2023 00:00:00更新

    在债务担保中借贷合同是属于主合同,而担保合同是属于借贷合同中的从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签订的日期,那么从合同日期早于主合同有没有效力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合同有效期可以早于签署日期吗
    合同生效 03/17/2023 00:00:00更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要生效才受法律保护的,而在实践中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般是合同签订的时间,有些合同是附时间生效的,时间达成时才生效,那么合同有效期可不可以早于签署日期?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特邀律师
13688499119
咨询律师
热门律师推荐
马莉 婚姻家庭特邀律师
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品质的专业服务
136-8849-9119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