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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男方要20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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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感情破裂建议你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直接起诉要求离婚。建议委托律师调查取证采取合理手段以及诉讼技巧起诉离婚并平分婚后财产,对方不同意的,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不大,需要6个月后再次起诉,法官会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做判决,如果没有破裂,那么等6个月后再来起诉离婚,一般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话,法院会判决离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有对方吸毒、赌博、对方有外遇、家庭暴力重婚分居满两年以上等可以拿出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没有以上的证据)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你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你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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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莉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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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离婚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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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中国遗产税尚未普遍征收,部分地方试点征收,如深圳。
    2、深圳试点政策大致如下:
      资产总和在80万—200万的,征收额为20%后再减扣除数5万(如100万对应征遗产税:100万*20%-5万=15万);
      资产总和在1000万以上的,征收额为50%后再减扣除数175万(如1500万对应税收:1500万*50%-175万=575万)。
    3、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 【法律意见】
    房屋所有权还是女方的,但女方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女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比如购房合同、首付款转账记录以及对银行的还贷记录。但是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要给与男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意见】
    一、打离婚官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原告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原告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特别提示: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4、财产清单一份。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你可以起诉,但法院不一定会受理。

  • 2022/02/16 14:52: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2020/04/30 16:13: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20/04/26 16:13:00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2020/04/30 16:14:00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敬爱的读者们,在此我们明确指出,夫妻双方在不存在任何干扰到子女正常健康成长的前提下,拥有自由签署关于直接抚养子女的协议权利,并可自主决定由哪一方负责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双方在协商达成上述协议过程中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该协议将被视为无效:第一,有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制约;第二,签订协议之时有人采取欺骗手段、威逼利诱等不当方式,使另一方在非自愿的基础上签署协议;第三,该协议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时也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等基本社会道德准则。值得强调的是,在离婚双方基于自愿同意下,若能确保子女在健康成长过程中不受影响,那么他们完全有权选择不让另一方负担抚养费用。在此类状况下,父母可能因争夺孩子抚养权或其他诸多因素而放弃要求对方支付或减少支付抚养费,但是,这将不会影响子女在需要的时候向父母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提出要求支付合理数额抚养费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在离婚事务诉讼的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不幸离世,那么法庭将会依据民诉法条款,宣告诉讼程序终止。具体解释如下:若原告死亡且其并未留下任何合法继承者,或者就算有传承者但他们明确声明放弃了对该案提出诉讼的权利;若被告已离世且他的遗产已尽数处理,且无他人需要为其生前所负责任进行承担;若涉及到离婚离婚案例的某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话,以上便是民诉法规定可以导致诉讼程序终止的四种情况。当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出现了上述情况时,法庭将依法自动地宣告诉讼程序结束。

  • 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孩子尚未达到法定年龄至一周岁期间,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不得主动提出离婚请求,除非经过具有司法职能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确认并判定其婚姻状况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或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2.其次,对于已经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妇来说,他们可以选择诸如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这样两个不同的路径来结束无望持续的婚姻关系。换言之,协议离婚即基于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而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同时务必携带相应身份证明资料及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办理;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同样应在离婚协商阶段中得到妥善处理,并确保最终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如若离婚提起方为单方甚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来完成离婚程序,那么当事人须需遵循法律程序依法寻求相关组织的调解帮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待相关机构按照程序进行审理后做出最终裁决,从而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利归属。

  • 在法律实践中,由于撤诉后所产生的法律影响程度存在差异性,对于此类情形,若在撤诉后,并未发现新的实际情况发生,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撤诉方将在接下来的六个月时间内被禁止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在这期间内,另一方主动提出离婚申请,则无需受到上述限制,可依据此种情形单独提出离婚案件进行立案处理,经法院判定否决离婚请求后,此后该方将无法再以同一理由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度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答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男方不愿离婚女方如何办理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01/08/2024 18:20:00更新

    男方不愿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男方不愿离婚女方怎么办理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女方不想离婚男方坚持离婚的女方如何处理
    离婚调解 01/09/2024 05:18:00更新

    女方不想离婚男方坚持离婚的,女方需要举证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判离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仍不能挽回婚姻关系。关于女方不想离婚男方坚持离婚的女方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20万合理吗
    离婚程序 03/12/2023 00:00:00更新

    不少夫妻都会因第三者而发生巨大的变化,最终夫妻走到了离婚的地步。在离婚的时候女方觉得自己是婚姻中的受害者,自己为了婚姻付出很多却受伤最深,于是就要求赔偿。那么,离婚女方要求赔偿20万合理吗?华律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 男方瘫痪女方能离婚吗
    离婚条件 12/04/2023 11:22:00更新

    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有疾病另一方尽相应的照料义务,但双方感情破裂一方坚持离婚的,还是离得了的。男方瘫痪当然可以离婚,只不过是需要看另一方人是怎么想的,若是真的不管不顾要离婚,那想也是没有办法的。关于男方瘫痪女方能否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男方失踪女方如何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 12/03/2023 11:40:00更新

    男方失踪女方起诉离婚的方式:当事人应先向管辖法院提出失踪宣告请求,法院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予以失踪公告。然后,当事人持该失踪公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关于男方失踪女方如何起诉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男方失踪女方怎么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 12/07/2023 11:26:00更新

    男方失踪女方诉讼离婚的方式:当事人应先向管辖法院提出失踪宣告请求,法院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予以失踪公告。然后,当事人持该失踪公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关于男方失踪女方怎么诉讼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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