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执行人以及其抚养的家庭成员维持基本生计所需的住居房屋来说,即便是人民法院,也仅能做查封处理,但不可实施拍卖、变卖甚至抵偿等行为。鉴于此,对于残疾人而言,其仅有的住宅通常是无法强制执行的。若残疾人这唯一的住所为其及其抚养的家庭成员维系生活必须,法院便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封,但禁止实施后续的拍卖、转让交易或抵扣债务等操作。执行过程中,我们应当严肃审慎地对待被执行人的真实情况及合法权益。
请知晓,在更换房产证上的姓名时,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具体方法可以分为两种途径:一是选择通过过户赠与的手续来实现;二是选择通过过户买卖的程序来完成。对于过户赠与的流程,我们建议您前往公证处接受公证服务;而在办理过户买卖的流程中则不需要公证环节。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将产生相应的房产证登记费以及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的标准统一为80元人民币,而过户手续费方面,赠与方式按照每平方米2元收取,买卖方式则按照每平方米6元计收。另外无论是房屋买卖还是房屋赠与行为,均需缴纳税收款项。《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在许多情况下,农村自建房屋是被法律允许进行产权转让给家中的子女的。具体的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户口持有人亲自前往市民或社会居民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登记注册。这类村民合法拥有的使用权建筑,在法律意义上已经具备了权属的独立性和完整性,这种合法的财产支配权赋予了权利所有者自由处理的权利,他们有权利将自己名下的自建房转让、赠予任何公众以及家人。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农村住宅用地是不可能直接由家长送给子女的,土地在大多数情况下仍然归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实际中,仅能转让与租赁为他人使用的仅限于住宅用地上的建筑物部分。依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若任何市民售卖或出租了自家宅基地上的住房,则他将无法再次申请住宅用地。《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当涉及到房屋作为抵押物的问题时,如果该住宅并非被执行方所必需用来维持基本生存需求,那么它理论上是可以被执行的,然而在此情况下,银行将拥有领先于其他债权人的受偿权。关于以房屋抵押的财产能否实施强制执行,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在特殊情况下,即使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先期设定了抵押贷款给银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仍有权继续进行执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法院应首先保证在拍卖或者变现收益的款项中,优先偿还给对该房产享有合法权利的相关银行机构的债权。
由于全国各地进行拆迁的是非常多的,所以国家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规定,这样是尽可能的保护被拆迁人员的利益,并且细致的规定到了征地补偿的标准,无论是哪些人员都不能违法规定。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的,由承租人维修。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我们知道以前都是集体田地,现在政策已经发生了改变,田地是要分户的,这样每家每户都可以分到田产了,那么,分田到户是怎么分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在农村,有很多的村民都是可以承包土地的,承包土地可以自己进行经营,那么如果是被继承人承包的土地继承人是否可以进行继承?承包的土地在之后应当怎样进行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咨询公司拖欠工资不给交保险怎么处理?我在公司做了三年,公司老是拖欠我们好几个月的工资不发,还不给交保险。我们去劳动局也告过可后来还是没消息。现在该怎么办?谢谢!防城港律师解答:《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
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那么楼上漏水怎么修?如果楼上不配合修怎么办?网友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