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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抚养费注意事项,索要抚养费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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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抚养费注意事项,在实践中,索要抚养费要注意什么索要抚养费要注意三大误区。误区一:抚养费是收入的30%纠正:还须参照三个因素确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但这不是唯一的标准。抚养费还须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如果一个人月收入的20%至30%达到千元以上,即使在北京,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明显偏高,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所以,法院不会支持过高的抚养费。误区二: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纠正:还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很多当事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可以要求对方另行支付。但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某些情况下,与孩子共同生活方可以向法院请求追加孩子的抚养费,如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孩子上学支出的择校费用,或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等不属于抚养费,可以单独起诉索要,但如果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单独支付。误区三:对方收入涨可追加抚养费纠正:不是追加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有些离婚当事人发现,没有子女一方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收入增多,生活水平提高,就认为对方应为孩子多付出一些,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为此诉上法院,要求追加抚养费。但这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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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莉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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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应当注意一下两个问题:
    1、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要细化。
    对于夫妻财产分割方面,要对财产进行细化,具体到哪些财产,如何分割。忌使用一些较笼统的语言,例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另外,对于夫妻财产分割还应注意的事项有: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2、 离婚协议书中的子女抚养要具体。
    对子女抚养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由哪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经常会发生争执。因此,在约定孩子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上,要有详细的数额规定及时间限制。避免出现一些笼统的词语,为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

  • 【法律意见】
    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但是法律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规定。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
    2、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首先,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其次,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婚前财产协议的客体。再次,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婚姻律师来起草或者审核该婚前财产协议,以避免协议起草时因考虑不周而给一方造成重大损失,从而有违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初衷。

  • 2022/02/16 14:52: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2020/04/30 16:13: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20/04/26 16:13:00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2020/04/30 16:14:00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在夫妇婚姻关系持续存在之时,任何一方所产生的就医所需之费用往往会由彼等共同分担。这归因于夫妇双方须承担法定共有的抚养义务,而这样的义务则具体表现在经济层面互相协助,以及生活细节中彼此照拂。若某一方不幸患病,另一半理应担负起积极救助的职责,其中包括负担其接受治疗的相关医药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倘若已婚男性不基于真诚的感情意图,欺瞒单身女性,强迫与其缔结婚姻关系或以夫妻之名共同生活,那么此种行为便构成了涉及重婚的犯罪行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重婚罪是一种因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再次结婚或者明知其配偶仍然与之结婚而引发的刑事犯罪。在上述情境下,受骗的单身女性有权向法院提出控诉,以已婚男性为被告,进行重婚罪的指控。若该指控最终成立,已婚男性将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除此之外,被骗的单身女性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通过申请财产分割等形式,以此来争取获得相应的民事赔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保持高度警觉,尽可能规避与已婚男性缔盟的风险。若不幸发现自身正处在此类困境之中,务必及时寻求法律支持,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 在普通的离异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其性质决定,不得随意对涉案人员进行以往犯罪记录的查询。离婚属于家庭关系的解除范畴,不涉及任何刑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在一些特定情境之下,法院仍有权依法检查双方是否涉嫌破坏婚姻关系的恶劣行径。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主要关注的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夫妻关系已经完全破裂;判断婚姻关系是否已无法再得以维系;以及涉及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等关键议题。为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法院通常会要求双方提供能够佐证以上观点的相关证据,例如有关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资料、共同财产的详实说明、以及子女抚养状况等等。若双方有暴力冲突等过激行为的涉案经历,也可以借助向公安机关提供报案记录或者利用证人证言加以证实自身立场。

  • 若经过双方共识,确实可行之计。根据政策法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因为父母的离婚行为而自动消亡或解除。离异后,孩子无论被何方直接抚育,其身份仍然属于亲生父母。在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对子女仍然拥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基本权益及履责。

  • 索要双倍工资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工资福利 01/11/2024 10:04:00更新

    很多用人单位由于一些原因而不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不签,劳动者是可以索要双倍工资的。索要双倍工资时有哪些注意事项?索要双倍工资是否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现在华律网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

  • 怎么索要抚养费
    抚养费 12/07/2023 11:54:00更新

    索要抚养费可以直接向不直接抚养方索要,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关于怎么索要抚养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的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 12/27/2022 11:09:00更新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获得双倍工资。但并不是所有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都能得到赔偿,所以这就需要劳动者在索要双倍工资时要注意。那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要注意什么呢?就由华律网小编来解答。未签订劳动合

  • 索要抚养费了解
    抚养权 01/10/2024 11:53:00更新

    新婚两个多月喜当爹,喜不自胜;然而掐指一算,这时间不对呀。新晋奶爸觉得自己被骗了,说妻子隐瞒怀孕和他结婚……什么?你说你结婚的时候不知道人家怀孕了,七八个月的大肚子都没看出来?原告阿红诉称,2024年12月,她和老公刘某介绍相识,不到3个月

  • 怎么才能索要抚养费
    抚养权 01/01/2024 11:34:00更新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孩子的母亲亡故,孩子的父亲郭某此

  • 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
    抚养权 01/14/2024 12:59:00更新

    索要非婚生子的抚养费,往往成为很多未婚妈妈的痛,向昔日恋人索要小孩的抚养费时,小孩的爸爸往往会将“我怎么知道那小孩是我的”来搪塞。本案中的当事人在法官的帮助下,成功的索要到了小孩的抚养费,小孩的爸爸一次性付清小孩的抚养费。【案例】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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