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详细>>【法律意见】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当男女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只有一方要求离婚的,要求离婚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意见】
1、债务人的配偶没有在借条上签字,债权人也可以将债务人与其妻子一同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债务。
2、 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债务人的配偶举证证明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父亲逝世之后,子女的监护抚养权并不必定归属其母。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父母双方皆享有主张子女监护抚养权的合法权益。若在如此情形下,倘若孩子的母亲表示自愿且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扶养孩子,那么子女的监护抚养权将会自动转移至母亲手中。若孩子的母亲由于身患重疾而无法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抑或是存在嗜毒、豪赌、已被证实的虐待子女等违法行为,那么其获得子女监护抚养权的可能性便相对较小。
若有男方对女方施加不正当纠缠行为,首先建议女性试图找到男方进行深入交谈以解决问题,明确阐述利弊关系,并告知其如此行为所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倘若男方依然执意纠缠,甚至通过电话骚扰等方式继续干扰女方生活,女性可考虑将谈话内容进行录音以便日后举证。在此基础上,女性应毫不犹豫地寻求当地警方协助,让执法人员出面处理此事。若是遭受恐吓威胁,女性还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手段进行取证,例如请求证人记录下相关情况的录音、录像,从而获取充分有力的证据。一旦收集完所有必要的证据后,女性便可选择在法庭提起诉讼或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法律给予公正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当夫妻双方在结婚后收到其父母所授予的房产时,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内。这主要源于法律明文规定,夫妇在婚姻持续期间获得赠与财产的,在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资产。若在房屋赠与过程中,夫妻某一方的父母明确表示此房产仅由该特定子女享有所有权,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将不再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而是被认定为单独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涉嫌犯有诈骗罪而遭刑事拘留者,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首先,此类罪犯应力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的调查工作;同时,他们还可考虑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从其接受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拥有聘请辩护人为自身辩护的权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侦查环节中,仅允许代理律师作为辩护人身份参与到案件的辩护过程当中。被告人同样享有随时委托辩护人提供服务的权利。侦查机关在初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实施强制措施时,必须向他明确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协助辩护。
没领证分开了孩子归最适合扶养其长大的一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女方更适合扶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关于没领证分开了孩子归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结婚的时候没领证的人有很多,一些夫妻觉得彼此的感情够浓厚了,就算没有一张结婚证书也不会影响到各自感情,于是就没有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后来彼此的感情真的抵不过事实的考量而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华律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可以的。因为离婚与债务是两个法律关系,离婚诉讼只解决夫妻共同债务在原告和被告内部之间的分担问题,并不解决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的借款债务纠纷,即使债权人提起借贷纠纷诉讼,也不能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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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普遍存在一个结婚的误区,男女双方摆了结婚酒就成为夫妻了,在法律上这是不成立的,如果只是摆酒没有邻结婚证的,只是同居的关系,邻了结婚证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那么未领证同居一年分开后退彩礼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有一部分人在还没有结婚之前就已经同居生孩子了,这个情况不再是事实婚姻,如果最终分开了,这个抚养权又是如何分配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