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推荐咨询 > 公司法

按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人身损害中,索赔58000元,需要支付多少诉讼费呢少诉讼费呢?

我也要提问 如与您情况不符,可立即咨询律师 举报
  •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和财产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侵权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人身损害,需要进行医疗救治的,应当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和交通费。
    2、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相当严格,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严重的人身损害或者巨大的心灵创伤的,有严重结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依据:第十五条【财产损失的范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华律27万注册律师在线解答
  • 2019/09/12 16:36:0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的很多企业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会议对于一个企业来说 是很重要的,会议的内容对于之后企业工作的开展也会比较重要的。所以对于每一个会议来说我们应该做好该有的记录。

  • 2020/05/07 16:19:00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也是公司核心部分,每一个股份合作公司都会有股东大会,它们的职权也很大,直接可以决定公司的生死、各种发生状态等等。股东大会是有具体的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2019/09/12 16:32:00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是享有一定权利的,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拥有者,而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相关,对公司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因此股东大会对出席的人数也是作了相关的规定。

  • 2019/09/12 16:32:00

    根据公司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确定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针对无效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可以在任何时间向法院起诉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

  • 被冒名股东案件并不构成典型意义上的无权代理诉讼,这主要是由冒名行为本身并不符合代理法律体系中所定义的“公开的涉他性”要求所决定的。代理制度的核心在于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即被代理人)行使相应的权利义务,而最终的法律后果也会直接归属给被代理人。假若冒名行为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的法律行为并不知情,且无法判断这些行为是否涉及第三人利益,那么便不能称之为代理行为。更进一步地说,冒名股东是指通过非法手段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并以此身份申请成为公司股东并且在公司登记机关完成注册登记的行为。这类行为的主要特征并非如代理行为那样代表他人行事,而是通过欺骗手段进行登记注册;相较之下,无权代理行为则是指行为人在未获被代理人法定授权的情形下,擅自代理其进行某些活动或以其名义签订相关协议等行为。虽然无权代理具有与冒名股东同样的无授权情况,但其行为本质仍然可以界定为代理行为,仅仅是由于代理人缺乏必要的委托授权,从而使得其代理行为可能无法得到法律认可。尽管两者均涉及未经授权的活动,但其法律属性及法律后果却有着显著不同。冒名股东是一种严重的欺诈性违法行为,而无权代理则是一种可能因为行为人缺乏有效授权而导致整个代理行为无效的情况。综上所述,被冒名股东不符合无权代理的定义。

  • 在未经雇员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某家公司绝不能擅自对该雇员所使用的任何网络社区应用程序进行观察和调阅相关交易记录。雇员所独有的微信账户及其旗下支付宝业务均享有高度的私密性特征,除非得到该雇员的明确授权允许公司通过这些平台进行财务往来处理运作,否则任何的审计团队都没有权力去搜集或查阅这些信息。至于微信转款交易记录在法律诉讼中是否可作为有效的证据材料,这需要依据特定的案件情形展开深入分析,并建立在各种复杂的因素基础之上。换句话说,每种案例其证明力度强弱并不一致,需结合实际情况谨慎判断。对于明确标示借款信息的行为而言,债权债务关系无疑会变得清晰明了;反之,若在交易记录中未发现有利信息,那么我们就很难确切地判断出实际发生过的借贷事实。

  • 在特定的情境下,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权利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首要的一点在于,企业作为申请主体,应当满足必要且适当的条件以及相关的遵循要求以获得申请资格。当被执行人为特定主体且未能依照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完全履行之时,企业有权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之请求。再者,若被执行人未尽应有的责任并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相应义务,企业亦可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值得谨慎考虑的是,企业在进行强制执行申请过程中需提供充足的证据资料,严格遵照相关程序并依规行事。

  • 在公司注销之后,原本适用于该企业的法律效力并不会因此而消失或受到任何程度的影响。此原则将持续至合同各方具有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协议内容是他们自身真实意愿表达。如果涉及在公司处于存续状态时所签订的合同,在其正式注销前,相关业务都已由清算小组进行全面的清查与处理。对于所有尚未解决的债权债务问题也会在此时得到妥善处置和解决。

  •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诉讼费 12/24/2022 11:40:00更新

    华律网小编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受 理 费 财产案件(按标的计算) 不超过1万元 1万元—10万元 标的×2.5%-200 10万元—20万元 标的×2%+300 20万元—

  • 诉讼费用按什么标准交纳
    民事诉讼费用 12/13/2022 14:03:00更新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那么,诉讼费用按什么标准交纳?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民事诉讼费用 12/25/2022 10:45:00更新

    华律网小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民事诉讼费用 12/11/2022 17:45:00更新

    华律网小编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民事诉讼费用 12/09/2022 17:08:00更新

    华律网小编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民事诉讼费用 12/28/2022 15:54:00更新

    华律网小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热门律师推荐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