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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那孩子户口上在了我前男友那边。而现在我已经结婚并且生了孩子。那我之前那孩子还能查的到吗前那孩子还能查的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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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孩子还能查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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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莉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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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离婚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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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婚前体检是自愿的,但规定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结婚。所以,婚前最好做体检。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法律意见】
    这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离婚时没有要求子女的抚养费,且到现在为止子女未成年,你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
    第二种:如果现在子女成年了,即便以前对方未支付抚养费,子女也不能再主张抚养费了。

    【法律依据】
    《 婚姻法 》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婚姻法 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法律意见】
    如果另一方在实施重婚行为是明知对方已婚,那么就会被追责,否则无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2022/02/16 14:52: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2020/04/30 16:13: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20/04/26 16:13:00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2020/04/30 16:14:00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在婚姻领域中,如果存在其中一方通过虚假的婚姻承诺来欺诈获取金钱财产,或者通过虚构事实和骗术缔结出可以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这样的行为,都应视为骗婚的范畴。而当某一方故意对另一方进行隐瞒或者欺骗,尤其涉及到婚姻方面的劣势因素,例如性取向、家庭背景、婚史记录、身体残缺或患有疾病等情况时,这些都应当归类为骗婚形式。如果有一方的确是为了组建家庭并共同生活才结合,只不过在此过程中要求了过多的礼金作为代价的话,便无法将此情况判定为骗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在法律诉讼中,聊天记录的确可以被视为轨出行为的有力证据。想要将聊天记录作为有效的证据,它必须具备三个特性:关联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当然,仅凭聊天记录来证明出轨并不够全面,若想获得更为充足的证据,还需考虑到其他方面的证据,如证人证言或录音录像等。值得一提的是,倘若有书面悔过书的存在,它同样能够成为用于佐证对方出轨行为的有力依据。至于到法院申诉离婚,只要确凿地证明对方存在婚内出轨的行为,通常法院便会支持这一诉求,并判决离婚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判定法院是否应批准离婚的关键因素并非单纯地考察对方是否存在出轨行为,而是看这种出轨行为能否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且经过调解后仍然无法修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若丈夫发生不忠行为并导致婚姻破裂,索赔事宜应遵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搜集丈夫在婚姻期间犯下不忠行为的切实证据,这些证据将成为诉诸法律维护权益的关键依据之一。若是丈夫在女方可申明保护哺乳利益的妊娠期内背叛了婚姻原则,女方依法享有在该时间段结束后提出离婚申请的权利;若夫妻双方均对离婚的决定持一致同意态度,便可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怀孕妇女未得到分娩许可证前无法主动提起离婚诉讼,这部分权利必须交由男方行使;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人民法院认定确实存在必要,他们仍有权受理男方的离婚申请。

  • 若有人出轨并否认自己的私生子身份,他们仍然有权索取抚养费。在此情况下,如果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拒绝承认孩子是其生物学意义上的后代,那么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倘若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未能提供有力反证且也不愿意接受基因鉴定的检查,那么法院将认定亲子关系确实存在。一旦,私生子与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得到确认后,该子女便有权向其父母追讨抚养费用。

  • 如何查家人是否已经减刑
    减刑 01/14/2024 11:42:00更新

    减刑和假释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犯罪分子救济的重要措施,但减刑和假释并不是随便能执行的,犯罪分子需要满足很多的条件才能提出申请,那么如何查家人是否已经减刑?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离婚查多久之前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04/26/2023 13:15:00更新

    最长20年。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才发现的,可以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也许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

  • 如何查商标是不是已经续展
    商标保护 03/13/2023 00:00:00更新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有期限的,注册商标如果快要到期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商标保护到期前十二个月提出商标续展申请,那么如何查商标是否续展?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案发前已经全部退赃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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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但是很多时候会发生贪污行为,那么如果在案发前已经全部退赃的行为应该会如何量刑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 11年之前的欠账纠纷法院能查吗
    民法类别 03/10/2023 00:00:00更新

    债务纠纷一般是由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造成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而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注意诉讼时间的规定,那么11年之前的欠账纠纷法院能查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股权转让协议在工商登记之前是否已经生效
    公司股权转让 12/05/2023 10:47:00更新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股东的资金支持,出资比较多的股东在公司的经营中是有一定的决策权的,但是股东也会遇到资金紧张的时候,这个时候就要以转让股份的方式把资金回笼。那么股权转让协议在工商登记之前是否已经生效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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