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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门面房已经几年了,当时有转让费,现在局里要无条件收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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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11 15:36:00

    在仓储合同中,我们都知道保管人是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存货人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存货人没有足够的资金执法费用时,保管人便可对此批仓储物进行留置。进行留置的时候,必须符合留置权的相关规定。

  • 2019/09/11 15:35:00

    仓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存储对方交付的物品,由对方支付费用的合同。在订立仓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仓储合同的相关的内容,这样才能使合同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 2019/09/11 15:34:00

    合同在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仓储合同是保管合同的一种,具体来讲就是一方为他人保管物品,交付物品的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但是我们要注意,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仓储合同才会生效。

  • 2019/09/11 15:33:00

    面对仓储保管合同纠纷频发的现象,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样才能避免纠纷,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

  • 在通常状况之下,若您已经缴纳了全套五次疫苗的治疗费用,然而仅完成其中的部分接种,那么您完全有权利请求追回余下未使用的款项。此时您需要携带好先前缴费时获取到的凭证,如缴费记录、检验报告以及就诊卡片类的详细资料,同时或许需要获得医生的书面推荐信以支持您的申请。最终是否能够退费和退费的数额究竟能达到多少,则必须依据您所在地区相应的适用法规和各家医疗机构所执行的方针政策来明确决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 在未详细审阅合同内容之前,我们无法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理论上讲,在完成签署之后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若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方面的条款规定,那么法院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则可能会根据这些条款来作为判定依据。从所提供的信息来看,基本没有实际的履行行动发生,因此也难以表述为给对方造成了何种程度的经济损失。假设真的遭遇对方的诉讼挑战,当事人仍然具备相当充足的抗辩理由和空间。《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针对抵押车是否可购这一问题,我们给出明确答案——抵押车是可以购买的。顾名思义,所谓抵押车即是车主为了获得贷款而向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提供证明自身还款能力的担保物——即该车辆。在抵押期限未满、抵押权未解除之前,此类车辆依法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若在此期间购买过户,事实上将构成一种名为“转押”的法律形态。因此,为了使抵押车能够完成过户,必须得到车主签署的解除抵押协议方可顺利实现。鉴于此,绝大多数的抵押车都无法正常完成过户手续。《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一旦签署合约之后,卖方可自行升值此项协议,但是这一类升值对买方而言并不构成有效法律约束力,因此,买方仍然拥有权利请求卖方根据原始定价来履行相关义务。一个关键区别即是,无论何时升值都被视为对已签订合约的商业条款内容的更改,这种局部修改必须经过买卖双方共同达成共识并签字盖章才能予以正式生效。在签署合约之后,若业主决定提升房价,那么这便构成了合同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业主提出合同违背之责,因合同时伴有约定事项,因此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如无约定事项则需继续履行原本的合约,同时还需赔偿事件所引起的经济损失。总的来说,合同是从私人财产制度以及商品经济的客观需要来发展而来的,它恰恰体现了商品交换在法律范畴内的具体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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