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如果担保人只在借款人借条未尾签名处写上担保人,签上担保人姓名,担保人该如何承担责任

153 ******** 江苏-南京 2017-08-17 18:07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如果担保人只在借款人借条未尾签名处写上担保人,签上担保人姓名,担保人该如何承担责任?谢谢!

报告编号:NO.201708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7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郭海滨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1784

    咨询电话:13776685160

    连带还款责任

    回复于 2017.08.17 21:34

  • 咨询我

    朱正洪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1028

    咨询电话:18705173692

    你好!需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限需结合借条内容分析。来电

    回复于 2017.08.17 20:37

  • 咨询我

    贾学德

    帮助人数:196387

    咨询电话:15805167192

    担保人该如何承担责任 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17.08.17 20:19

  • 咨询我

    王占成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0814

    咨询电话:15050991118

    A还款责任。

    回复于 2017.08.17 18:09

  • 咨询我

    债权债务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1、这个签名人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复于 2020.12.09 16:05

  • 樊华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13314

    承担担保责任

    回复于 2017.08.17 20:12

  • 张龙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4096

    您好!如果系以担保人身份签字,即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回复于 2017.08.17 18:25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江苏律师 南京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咨询
相关知识
  • 被伪造签名侵犯姓名权

    人身权侵权03/19/2017 13:49:00更新

    姓名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合法权利,但是生活中经常会有自己的姓名权被伪造签名侵犯却不是怎么办的事。因为很多人对姓名权的了解不多,也不知道自己的姓名权被伪造签名侵犯后该怎么办?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侵犯姓名权侵犯姓

  • 冒签名侵犯姓名权吗

    人身权侵权12/27/2019 16:24:35更新

    在现实生活中签订合同是非常普遍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一般是由当事人签订的,签订合同要用双方法律意义上的名称,如果是企业的要用企业的全称,那么冒签名是不是侵犯姓名权?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借条只有借款人签名合法吗

    借条11/29/2023 10:44:04更新

    关于借条只有借款人签名合法吗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需要的拿去!借条只有借款人签名合法吗?借条只有借款人签名合法。借条上只要有借款人签名,具体数额,这就有效。1、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别的格式;2、即使是当事人签字的欠条或借条在形式上有瑕疵,也不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3、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

  • 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有效吗

    借条06/05/2017 15:55:00更新

    如果债权人要把自己的钱借给他人的话,是可以要求债务人出具借条或者欠条的,这是一种债务凭证,在以后起诉的时候,是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那么,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是否有效,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 非借款人本人签名有什么风险

    债务人12/15/2017 17:19:00更新

    借条都知道需要自己写,并且签名需要自己签,最好还需要按上一个手印,但是如果借款并不是本人的签名,会产生什么风险呢?如果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如何承担责任

    民间借贷09/19/2022 17:39:06更新

    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的,是名义借款人的责任,如果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也许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热门律师推荐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辽源拆迁怎样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辽源拆迁怎样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拆迁赔偿的计算中,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赔偿计算的核心部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这通常需要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其次,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赔偿计算中的重要部分。 这部分补偿涵盖了因征收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旨在弥补因征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拆迁赔偿计算方法,建议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

问题分析:关于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如下不同: 1、性质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 2、担责方式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的除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其他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 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崇左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崇左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给安置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用途 1、产值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虑因素和计算方式: 1.土地面积:安置费通常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来计算。 面积越大,安置费相应也会越高。 2.土地用途:不同用途的土地可能有不同的安置费标准。 例如,农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可能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3.地理位置:土地的地理位置也会影响安置费的计算。 一般来说,位于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安置费可能会更高。 4.产值或收益:对于农用地或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可能会考虑其年产值或收益来确定安置费。 5.政府发布的补偿标准:地方政府通常会发布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这是计算安置费的重要依据。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 在征地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进行公告,并明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 被征收人有权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安置费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应用可能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法规进行。 如有需要,请咨询下方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收养关系终止后是否还是一家人

问题分析:关于收养关系终止后是否还是一家人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收养关系终止后不是一家人。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22分钟前
张锐律师
近期帮助 1866 人
试用期以不合适辞退我 不给赔偿金 ,要我自己写自离 不然不给我发钱

问题分析: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西安征收怎样计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西安征收怎样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公告中,政府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具体到赔偿标准,它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22分钟前
赵仁山律师
近期帮助 40576 人
服务员需要什么

问题分析:什么服务员?

22分钟前
曹成建律师
近期帮助 49113 人
拘留会影响仔子政审吗

问题分析:不会

22分钟前
赵仁山律师
近期帮助 40576 人
入职体检有乙肝五项!我能告公司和医院吗?

问题分析:你想告公司和医院什么?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