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渝北区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以前划分的宅基地现在村要收回去,父亲以前是农村户口现在不是,当时划分取得的宅基地可以取得以前就划分好的宅基地吗

重庆-渝北区 2017-08-16 04:3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以前划分的宅基地现在村要收回去,父亲以前是农村户口现在不是,当时划分取得的宅基地,现在不是农村户口但是还住在村里,可以取得以前就划分好的宅基地吗

报告编号:NO.201708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谢怡

    帮助人数:46495

    咨询电话:13640561971

    不可以

    回复于 2017.08.16 14:59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复杂的土地房屋确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7.08.16 05:02

  • 王娜

    帮助人数:296

    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集体组织成员对集体所有土地所享有的一种使用权,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必须是村集体成员,你父亲不是农村户口了,就不再具有这种身份属性,自然就不能享有了。

    回复于 2017.08.16 17:18

  • 代柳

    帮助人数:843

    你好,已经不可以了哦,宅基地是国家为了照顾农村居民而给的暂时居住地的使用权,姑户口性质变更后会被收回

    回复于 2017.08.16 14:24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重庆律师 渝北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渝北区婚姻家庭律师

办事指南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 宅基地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外出打工回村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05/07/2017 12:42:00更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那么交出去的承包地能否再要回来?【问题】:三年前,我父母因到外地打工,无法耕种责任田,便向村干部提出将自家的5亩耕地交给村里。不久,村里将这5亩地分给另两户村民耕种。

  • 父亲因儿子离婚申请收回赠送房产

    08/07/2013 14:37:00更新

    提问:你好,请问父亲因儿子准备离婚,能否申请收回赠送的房产?铜仁律师解答:吴老伯的妻子过世得早,他和儿子、儿媳一起住,大家相处得不错,于是吴老伯将其所有的一套产权房赠与儿子和儿媳,并写了赠与合同。之后办理了公证手续,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儿子

  • 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11/01/2021 10:31:15更新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人如果有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等情形,如果承包人不解除流转经营合同,农村经济集体可以解除,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 农村户口迁出后承包地会被收回吗

    户口04/17/2018 09:38:00更新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民因为进城打工或者下海经商在城市里落户,也有一些农村大学生把户口迁到了城市。那农村户口迁出后,承包地会被收回吗今天华律网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 儿子离婚父亲申请收回赠送房产是否可以

    07/01/2017 09:04:00更新

    房产纠纷现在成了一些离婚案件中的主要经济纠纷。特别是老一辈人花钱为儿子买房结婚,对于房产的产权和归属,也是特别慎重。那么如果儿子离婚父亲申请收回赠送房产可以吗?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可以让大家对这种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十年到期村集体可以收回吗

    09/22/2019 18:34:36更新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可以用于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一般是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十年到期村集体能不能收回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就有效吗

    直至双方完成离婚手续,该协议方能正式生效。因此,签有字据只是协议生效的前提之一,只有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批程序,实现协议所约定的离婚条件,离婚协议才能真正生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一男三女自愿同居违法吗

    若已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与其他人以公开的夫妻名义以及长久的共同生活方式公开相处,尽管没有举行合法婚礼,也被认为是非法同居行为,甚至有构成重婚罪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刑法,重婚罪的惩罚力度较轻,仅需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老年人旅游同居犯法吗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针对老年阶段非婚同居的情况并未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法律条款。其次,就一般的情况来说,老年人选择非婚同居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

    ​周六周日民政局一般是处于休息时段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民政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定上班时间上班。关于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

    对于公司大家需要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在进行找工作的人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对于有限公司来说是什么性质的呢?这就需要大家有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姻家庭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回迁房

    回迁房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或是国家专项工程建设例如地铁、高速公路的修建等等,有必要在所规划区域内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以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者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而回迁房就是征地拆迁工作的产物。那么,您知道回迁房是什么意思吗?回迁房能贷款吗?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华律网小编在本专题为您整理了回迁房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 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作为支票的一种,然而支票又是我国重要的票据之一,一般有单位签发用于支付的凭证。那么,现金支票的用途是什么?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多久?现金支票怎么取钱?现金支票属于什么科目?现金支票收款人现金支票最大额度是多少?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现金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有哪些?这些是现金支票常见的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围绕着接个问题,来给大家说说现金支票的相关规定,欢迎大家阅读,并且对现金支票有进一步的认识。

  • 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以房养老模式在国外较为普遍,在中国发展才刚刚起步。本专题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以房养老的知识,包括: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以房养老模式,以房养老政策等等,欢迎阅读了解。

  • 以租代购

    以租代购

    以租代购的模式会导致汽车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汽车过户只是租车合同中的一个附加条件,租赁方很容易强行把车收走。在实际中,由于车主突生变故,一时还不上车贷的情况也不少见,所以以租代购是利是弊,还需要自我衡量。现在社会上较为常见的为汽车以租代购,在汽车以租代购的交易中就会出现以租代购合同,而作为合同一方的买受人,往往看不到合同中的风险点,从而导致了法律纠纷。今天,华律小编就带你一起看看以租代购那些事儿,有哪些风险,该怎么避免,怎么应对。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