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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官,在交通肇事案件民事赔偿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138第二款否定精神慰问金赔偿

福建-宁德 2017-08-03 09:59 交通事故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二审法官,在交通肇事案件民事赔偿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138第二款否定精神慰问金赔偿,莫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155条。

报告编号:NO.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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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媛媛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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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的,建议申请再审。

    回复于 2017.08.0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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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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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夏旭春

    帮助人数:16831

    刑事案件中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回复于 2017.08.03 13:18

  • 王常青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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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判可委托律师上诉。。。

    回复于 2017.08.0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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