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开封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我现在要离婚有一个一岁三个月的男孩 小孩从小喂奶粉长大 请问这种情况小孩该给谁

河南-开封 2017-07-20 11:08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现在要离婚有一个一岁三个月的男孩 小孩从小喂奶粉长大 请问这种情况小孩该给谁

报告编号:NO.201707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5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金晓红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8727

    咨询电话:13979833654

    判给你的几率大,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于 2017.07.20 11:0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谁想要啊,都想要一般给女的

    回复于 2017.07.20 17:54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7.07.20 11:38

  • 梁静飞

    帮助人数:855238

    你好,一般两岁以下的给女方。

    回复于 2017.07.20 15:26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76848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因为你们的小孩到现在还不满两岁,实践中法院一般将2岁以下的小孩判决给女方抚养照顾,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无论是生活上还是情感上都比较适合由女方来抚养,除非女方有特殊情形存在。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咨询的,点击头像进入个人首页,可查看手机号,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手机号也是个人微信号。

    回复于 2017.07.20 14:36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河南律师 开封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开封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没有固定的标准。可协商或依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一次性给付的抚育费,可以按照以上标准,再乘以子女的实际年龄到18周岁的差额来计算。一次性给付抚育费,不影响子女在实际生活中追加抚育费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四、离婚孩子抚养费年限: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孩子18周岁为止;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孩子抚养费。 3、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抚养费的标准法律并没有具体明确的硬性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第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第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第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法子女抚养费的金额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例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月总收入一年为15000元,那么他每月可以按4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付女子的抚养费。同时,该司法解释也对负担抚养费的比例设置了上限,即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两岁以下一般都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由于经济条件或者身体条件等原因不适合抚养小孩。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全部1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自己的意思书写即可,范本参考如下        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_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女儿__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分摊,男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_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0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转帐到女方指定的______银行帐户内,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数额,有双方另行协商。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仅是指一般的生活和教育需要费用。如儿子/女儿因特殊情况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紧急其概况外,女方应提前通知男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比例。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女儿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____方,另一方应协助配合办理,如果不配合办理,则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元人民币;   5、离婚后_____方户口应在自离婚之日起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仍未迁出的,则按日支付补偿金________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女儿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元;   7、女方应悉心抚养女儿,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8、男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女儿_____次,但应提前通知女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女儿共同生活__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生活______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女儿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给乙方;   2、房屋:   ⑴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住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⑵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住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甲方为主贷人贷款___________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____________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__________万元,首付款来源于__________________.现协商该套房产归乙方所有, 甲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乙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平均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乙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必须赔付乙方___________万元;   ⑶办理完相关变更手续后,甲方应将原按揭合同的每月应交款项在每月________日前足额向乙方缴交,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_____%支付逾期违约金;   ⑷房内物品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归甲方所有。   3、汽车:   夫妻婚后购买的__A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牌小型家用轿车归甲方所有。   4、其他财产: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务,如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权的,无论何时发现,另一方均有权平分;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均没有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一方违反该承诺,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仅有权全额获得被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与所隐匿或转移财产相等数额的赔偿。   六、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甲方): 女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四、离婚孩子抚养费年限: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孩子18周岁为止;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孩子抚养费。 3、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节约用眼从小做起

    05/01/2019 14:58:57更新

    对于节约用眼从小做起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奶粉质量纠纷怎么诉讼

    民法类别06/09/2017 17:21:00更新

    奶粉在婴儿食品中承担着越来越重的作用。质量不合格或者有缺陷的奶粉无异于毒药。本文就奶粉质量纠纷诉讼所涉及的全部法律问题予以粗浅讨论,为大家拿起法律武器起诉无良奶粉生产者提供便利。一、消费者以奶粉质量纠纷起诉的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四十

  • 香港奶粉限购离境携带超过2罐奶粉监禁两年

    其它合同纠纷03/02/2013 13:37:00更新

    华律网小编"拖粉族"昨赶"尾班车"扫货,但不是想买就买得到 各位广州"奶爸奶妈"注意啦!今天起,香港《202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正式实施,对离境人士所携带出境

  • 如何取得奶粉营业执照

    07/03/2019 10:12:57更新

    之前我们国家发生了很多起毒奶粉事件,说到底就是我们国家的监管不严,就是工商局的失责。那么大家知道取得奶粉营业执照的方法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奶粉串货销售如何处罚

    产品质量管理06/20/2020 13:58:15更新

    奶粉在每个地区销售,也是有相关要求的,有些消费者在当地买到奶粉后,去查它追溯源头时,发现它并不符合在当地销售的要求。也就是该奶粉串货销售了,那么,奶粉串货销售如何处罚?下面华律网小编给您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 长大后出生证明有用吗

    国有独资公司04/10/2018 10:12:40更新

    出生证明大家都知道是在孩子刚生下来不久的时候就要办理的这个出生证明中记录着孩子的身体状况以及和家长的相关联系,那在长大之后出生证是否还有一定的作用?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热门律师推荐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关于遗产纠纷案件诉讼费用承担问题的探讨

问题分析:关于关于遗产纠纷案件诉讼费用承担问题的探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遗产纠纷案件诉讼费用承担问题的探讨 若诉讼最终呈现为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结果,除非此举明确为胜诉方可自行选择履行; 对于胜诉与败诉交织的情况,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总体复杂状况,公正地裁决各当事人所应分担的诉讼费用额度。 在共同诉讼的环境下,即使其中某些当事人最终败诉,但是只要他们对于诉讼标的具有重要利益关联,人民法院也会公平而理性地确定各个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性质与数量。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离婚手续多长时间才能下来

问题分析:关于离婚手续多长时间才能下来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夫妻感情破裂怎么才能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可通过诉讼方式或者协议方式才能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婚姻冷静期间什么时候能结婚 婚姻冷静期结束,办理离婚手续后,才可以结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只要民政局不发离婚证,双方就无法协议离婚,双方达成的以登记离婚为条件的离婚协议不会生效。 三、协议离婚新规 协议离婚新规如下: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鄂州法律咨询多少钱费用

问题分析:关于鄂州法律咨询多少钱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收费标准可能因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以及咨询的具体内容而异。 一般来说,律师可能会按照小时收费,也可能会按照咨询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来收费。 如果你需要法律咨询,建议你咨询下方在线律师,我们根据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为您推荐,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在选择律师时,你应该考虑他们的专业领域、经验、信誉和费用等因素。

1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第三方行使代位权刑事拘留次债务人吗

问题分析:关于第三方行使代位权刑事拘留次债务人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不能。 1、第三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不会对次债务人进行拘留,次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其一,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 其二,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1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根据规定抢劫可以判什么罪

问题分析:关于根据规定抢劫可以判什么罪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规定抢劫可以判什么罪 1、实施抢劫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对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死刑,应当坚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 以最严格的标准和最审慎的态度,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抢劫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1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患有精神病的刑事犯罪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刑事犯罪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项目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事故认定书。 8.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转继承的房产有税吗

问题分析:关于转继承的房产有税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转继承房产有税的。 一般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 且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如果通过法定继承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可以依法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重大交通事故罪车主怎么判

问题分析:关于重大交通事故罪车主怎么判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关于重大交通事故罪的规定,交通肇事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如果车主没有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有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则需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需要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欠债不给咋办呢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欠债不给咋办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协商遇到公司欠债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三)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 公司欠债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