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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的父亲有公管房二间,和B住一起,B后来死亡,接着其父也死亡,房产部门根据其B媳与其公同居往的情况有没有道理?

辽宁-大连 2006-03-14 06:43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A的父亲有公管房二间,和B住一起,B后来死亡,接着其父也死亡,房产部门根据其B媳与其公同居往的情况,将房子的使用权给了B媳,现A提出异义要求自己得到使用权,但没有被理会。后来李向法院起诉也没有得到支持,请问A如果从继承的角度提出主张一间房子,有没有道理。

报告编号:NO.200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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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国华

    帮助人数:56381

    A的父亲有公管房二间,和大儿住一起, 其父 死亡,房产部门根据其大儿媳与其公同居往的情况,将房子的使用权给了大儿媳, 李向法院起诉也没有得到支持, 事实上作为公房是没有继承权利的。房屋产权属于国家, 不是个人遗产。 A不能从继承的角度提出主张一间房子,有没有道理。

    回复于 2006.03.14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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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伟华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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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出租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死亡的由共同居住的人继续租赁.

    回复于 2006.03.14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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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A如果从继承的角度提出主张一间房子,有没有道理。答:因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对于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只能按照公房出租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死亡的由共同居住的人继续租赁。

    回复于 2006.03.14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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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涛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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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出租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死亡的由共同居住的人继续租赁.

    回复于 2006.03.14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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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出租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死亡的由共同居住的人继续租赁.A其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

    回复于 2006.03.14 19:46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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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对于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只能按照公房出租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死亡的由共同居住的人继续租赁。

    回复于 2006.03.14 16:49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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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由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

    回复于 2006.03.14 16:47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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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出租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死亡的由共同居住的人继续租赁

    回复于 2006.03.14 12:37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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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是没有继承权利的,房管部门的做法没有错误,A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回复于 2006.03.14 09:44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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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出租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死亡的由共同居住的人继续租赁.A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

    回复于 2006.03.14 08:51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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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是没有继承权利的,故不存在继承之事。

    回复于 2006.03.14 08:21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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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从继承的角度达到目的。

    回复于 2006.03.14 07:56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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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管部门的做法没有错误,A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回复于 2006.03.14 07:21

  • 李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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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是没有继承权利的.建议在当地聘请律师办理.

    回复于 2008.05.16 21:50

  • 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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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产房不存在继承问题.

    回复于 2006.03.15 00:02

  • 马献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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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不存在继承和分割的问题。

    回复于 2006.03.14 23:32

  • 杨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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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道理。

    回复于 2006.03.14 13:26

  • 黄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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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继承的问题,由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

    回复于 2006.03.14 11:48

  • 金占良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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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作为公房是没有继承权利的。房屋产权属于国家, 不是个人遗产。 A不能从继承的角度提出主张一间房子,有没有道理。

    回复于 2006.03.14 11:34

  • 官长水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33482

    公房产权不属于A父亲的,故不可能成为遗产,不能继承.

    回复于 2006.03.14 08:59

  • 吕淮波

    帮助人数:18185

    通过继承同样不能达到此无法律依据的要求.

    回复于 2006.03.14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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