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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伟华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35352
咨询电话:18916748810
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你们的争议费用不是太大,请律师并不一定合算,可以自己直接诉讼.
回复于 2005.04.2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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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工资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情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已过三年的,若无中断或中止仲裁时效的情形,则劳动仲裁时效已过,不受法律保护。
普通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已过三年的,若无中断或中止仲裁时效的情形,则诉讼时效已过,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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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要货,只能起诉,值得不值得,只能你们自己考虑了.单纯从经济角度考虑请律师代理是不值得的.如果对诉讼不熟悉,找律师代书写诉状.
回复于 2005.08.25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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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
一、你们手中的对方的欠条,就是有利的证据.
二、你们可以与对方协商,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回欠款.
三、诉讼是否值得打你们自己考虑决定.
四、律师的费用可以与律师协商.律师可以告诉你们如何进行诉讼.
谢谢!
回复于 2005.04.2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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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直接提出诉讼
可以咨询当发律师并请他们写起诉状
可能会相对好点
回复于 2005.04.2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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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协商
2、协商不成,就起诉。没有其他的办法
3、起诉时要有证据,即对方出具的欠条的。你的数额太小,诉讼成本高,但没有其他办法
回复于 2005.04.2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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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协商解决
如解决不了
可起诉
因起诉标的较小
起诉费和律师费都不高
回复于 2005.04.20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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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请律师,自己诉讼可以了,费用不大
回复于 2005.04.20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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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还是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通过诉讼,则诉讼成本比较大.
回复于 2005.04.2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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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在我所在的城市,你可直接与我电话联系,你可选择特别程序,费用比较低
回复于 2005.04.2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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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货物买卖纠纷的维权方式主要有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付损失,同时,可向对方发律师函。另外,可保留凭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复杂的货物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05.04.2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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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对程序不知,可全权委托律师办理。法院的诉讼费用只有几百元,律师费用由双方协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回复于 2005.04.20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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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以上律师的观点
回复于 2007.05.11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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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旭
帮助人数:6940
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您直接起诉就可以了,没必要聘请律师;
回复于 2005.12.13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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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家林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6395
你好!
因欠款数额不大,诉送成本太高,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于 2005.04.20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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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对方无还款诚意,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可请律师代写民事诉状,简要咨询一下诉讼程序,自己打就行,没有必要聘请律师。
回复于 2005.04.2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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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应该提供最近两年一直在追索债务的证据,如果对方提出以物品抵债,现在可以要求对方出具一份物品清单,本身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回复于 2005.04.2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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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敏
帮助人数:261
您好
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您直接起诉就可以了,没必要聘请律师;
需要提醒您的是,欠条上是否注明还款日期,因为该欠条是在2002年3月出具的,如果写明的还款日期距今超过两年,则您的诉讼请求很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以上意见仅供您参考
回复于 2005.04.2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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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要货,只能起诉,值得不值得,只能你们自己考虑了.单纯从经济角度考虑请律师代理是不值得的.如果对诉讼不熟悉,找律师代书写诉状.
回复于 2005.04.2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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