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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及赔偿?

重庆-云阳县 2012-04-05 13:00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一位65岁的在杭州重庆籍农民工在工地摔伤导致左半边手脚失去知觉,伤残等级如何,如何赔偿?

报告编号:NO.201204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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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元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743

    咨询电话:13698763439

    你好,去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定伤残等级再计算相关赔偿费用。

    回复于 2012.04.0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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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退休返聘人员不属于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的规定,可以直接要求单位赔偿,不需要工伤认定的,应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即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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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叶回复:
     

    您好,关于您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建议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 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李波回复:
     

    你好,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如此,赔偿才有依据。

  • 李娇娇回复: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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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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