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处对象的时候她借我2300元分手后她一直拖着不还我可以起诉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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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处对象,合适就在一起,不合适就分手,但往往很难和平分手,总有一方意难平,导致分手后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恐吓威胁前任,严重的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那么处对象分手后恐吓威胁犯法吗?接下来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是否需要返还恋爱期间的金钱或财物取决于赠与的性质、目的以及是否存在借贷关系等因素。如果赠与是出于自愿,且没有明确的结婚或其他条件,那么通常不需要返还。如果存在借贷关系或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么分手后可能需要返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
欠款2300元很有可能会被起诉,欠款人需要明确的问题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肯定不受欠款数额的限制,而且欠款逾期需要向债权人支付逾期利息,所以理智的做法是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华律网小编在下文整理的法律依据对欠款人来讲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处对象花了对方的钱,分手了,可以把钱还给对方,也可以不还。处对象对方为自己花的钱本质上属于赠与,自受赠人接受赠与之日起成立。对于赠与的财物的归这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法律上不做调整。关于处对象花钱分手了要把钱还回对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需要分情况确定。属于借给对象的,分手后能够要回来;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分手后也可以要回来;属于处对象期间表达爱意的赠与,或者以恋爱为目的花费,分手后无法要回。
男女处对象的时候男方给女方送了贵重的礼物,比如戒指、项链等等,后来分手之后,男方觉得当初自己花这么多钱松礼物给对方是因为彼此是男女朋友,现在分手了对方也应该要将礼物给退回来,男女处对象送贵重物品分手可以要回去吗?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请问,如果我在店铺转让商铺时口头协商了26888元的转让费,但只支付了6888元的定金,现在对方后悔要求我退还全部转让费,我该如何处理?
免费查看我去年在一家公司租了一辆汽车,合同规定半个月至一个月退还10000元押金,但到现在都没有收到退款,公司各种理由拖延,不接电话,办公地点也不知去哪里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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