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西城区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离婚后为了孩子又在一起共同生活并置办房产,分手后财产怎么分

北京-西城区 2017-06-29 15:01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离婚后为了孩子又在一起共同生活并置办房产,分手后财产怎么分

报告编号:NO.201706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张颖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4060

    咨询电话:13126837129

    要看具体的案情,案情而定,,看房产证的名字和 购买房屋形式

    回复于 2017.06.29 18:25

  • 咨询我

    李建成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25470

    咨询电话:4006777998

    属于同居关系,需要根据出资情况

    回复于 2017.06.29 15:19

  • 咨询我

    顾倩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457161

    咨询电话:18611201551

    您好,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

    回复于 2017.06.29 15:07

  • 咨询我

    王鑫塬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11432

    咨询电话:13661360612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回复于 2017.06.29 15:05

  • 咨询我

    袁丽萍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86121

    咨询电话:13581710768

    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起诉后由法院进行裁判;建议尽早咨询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协商解决并收集证据。

    回复于 2017.06.29 15:05

  • 咨询我

    金乔逸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78998

    咨询电话:13810640156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复于 2017.06.29 15:04

  • 咨询我

    朱瑞雷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4806

    咨询电话:13611119597

    按投资比例分

    回复于 2017.06.29 15:03

  • 宋智华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561

    一方财产

    回复于 2017.06.29 15:33

  •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7205

    你好,按同居共同财产分割,

    回复于 2017.06.29 15:30

  • 谢丽丽

    帮助人数:41501

    离婚后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

    回复于 2017.06.29 15:17

  • 李同红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08650

    你好,登记在谁的名下?

    回复于 2017.06.29 15:12

  • 黄亚男

    帮助人数:12220

    如果能够证明共同置办的房产,可根据双方出资份额来分割。

    回复于 2017.06.29 15:07

  • 佐邦所石伟

    帮助人数:3680

    您好,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共有,写个人名字的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7.06.29 15:05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北京律师 西城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西城区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彩礼一般可能做为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不予返还。可共同分割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2585

  • 根据法律规定你说的情况彩礼是可以退还的。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77

  • 没有共同生活,退 点击“采纳”,进行评论,可以详细咨询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99994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咨询的,点击头像进入个人首页,可查看手机号,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手机号也是个人微信号。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76848

  • 【法律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返还彩礼要以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二、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三、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四、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五、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六、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七、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全部1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将债务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从未用于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证明其为个人债务。因为货币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所以无法证明这张钱用于什么地方,那张钱用于什么地反,所以举证也是有难度的。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又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及时集成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就履行该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重新协议而变成新的债务,该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二依法承担或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离婚的财产分割孩子可以参加一起分吗

    离婚财产分割09/05/2022 21:17:32更新

    离婚的财产分割,孩子不可以参加一起分,但经夫妻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将财产赠与孩子。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在夫妻之间进行的,其他人没有权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孩子可以参加一起分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

    同居06/23/2017 13:08:00更新

    同居是游离在现行法律边缘上的,因而它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两人之间一旦发生变故,这种关系就会变得非常脆弱,而凸现出的法律问题,就有可能显得不近人情,难以让人接受。其中最突出的就表现在财产的分割上。那么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下面就随华律

  • 农村婚后置办的财产离婚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割01/08/2024 15:24:04更新

    1、夫妻双方首先可以尝试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2、如果协商不成,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如果离婚是由于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的,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不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同居分手孩子如何办

    抚养权04/01/2017 15:28:00更新

    有的男女双方,并未达到法定婚龄,或者出于其他原因并未办理结婚证而同居在一起,可能会生育一个孩子,如果事后想分手,同居分手孩子怎么办呢?今天为您答疑解惑。[案情简介]小张和小刘相恋,但因年龄未满没有领取结婚证,先后生下一女(4岁)一男(2岁)

  • 有孩子的分手协议书范本

    抚养权12/31/2017 12:44:01更新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性格不和所以就会作为借口进行离婚,还有的人未婚也是可以进行分手,有的人是会因为分手而进行分手协议的书写,以下华律网小编就来进行这方面的模版进行介绍,希望大家明白这方面的书写格式有什么要求。分手协议书协议人双方:男方:姓名

  • 同居分手可以分财产吗

    同居02/20/2023 17:38:40更新

    可以。在对同居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是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认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关于同居分手可以分财产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1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钱12万元不还会拘留吗

问题分析:关于借钱12万元不还会拘留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欠钱不还会拘留,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涉及刑事责任,因此不会因为欠款而被直接拘留。 在民事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还款,出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这通常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而借款人仍不履行,出借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强制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例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存在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等行为,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行为,此时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包括被拘留等。 因此,针对你的情况,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还款,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但不会因为欠款而被直接拘留。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海南州征收复议程序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海南州征收复议程序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收维权程序一般规定如下: 1、当面临土地征收时,你应该确保充分了解征收的法律依据和目的。 这包括查阅相关政府公告、批文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确认征收的合法性和了解你的权益。 2、如果你对征收有异议,首先可以尝试与征收单位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你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寻求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要求征收单位提供书面补偿决定,并仔细审查该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 3、如果你对补偿决定不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你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你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将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4、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将对征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 5、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征收维权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维权前最好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同时,保留好所有与征收相关的文件、通知和证据材料,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使用。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2439 人
关于修建高速公路,对公民厂房征收标准

问题分析:您好,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为您维权!关于您的问题,我们的建议是尽快启动法律程序来解决,考虑到您的留言描述不够详细,我们需要再核实一些事实,分析一下您手头上的资料,建议您尽快和我们电话沟通或者微信联系,如果方便的话,咱们可以面谈具体细节

18分钟前
王超律师
近期帮助 2311 人
欠网贷

问题分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营业执照刚出来怎么注销

问题分析:关于营业执照刚出来怎么注销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刚出来要注销的,可以根据以下步骤进行: 1、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 2、需要提交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如果是委托代办,则需要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 5、准备好彩礼之后到辖区工商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131 人
你好,就是朋友网上赌博被抓了,会判刑吗

问题分析:要看涉及赌博资金和非法获利多少?哪个区呀?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18分钟前
李浩然律师
近期帮助 8712 人
你好,请问女性员工怀孕期间在职,职位统一降薪,是合法的吗

问题分析:你好大概什么情况方便沟通一下,

18分钟前
张海露律师
近期帮助 2379 人
物流公司承运货物,出车祸了,可不可以要求他们赔付间接损失

问题分析:你好

18分钟前
邓世华律师
近期帮助 273239 人
醉酒驾驶 不起诉 但是交警大队半年没叫去结案

问题分析:找邓律师为你辩护

18分钟前
杨月影律师
近期帮助 12234 人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四根肋骨不完全骨折是什么意思?

问题分析:就是没有断,有可能是裂纹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