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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自己家的宅基地建的房子,住了八年,因为没办相关证件,会被强拆吗

陕西-安康 2017-06-24 20:16 拆迁安置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在自己家的宅基地建的房子,住了八年,因为没办相关证件,会被强拆吗

报告编号:NO.20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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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爱敏回复:
     

    您好,这种工作一般都是乡政府干的,政府履行完正常的行政程序后也不能自己动手拆除,需要向法院申请,然后由法院牵头强制拆除,所以你需要看的是政府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合法那就没什么说的了,如果不合法,你可以对合法财产部分申请赔偿。

  •  

    您好,我是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专注拆迁纠纷、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 根据您的问题,应当补偿合理到位后征收,强拆违法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来电详细免费咨询

  • 薛艳回复: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但是提起诉讼应注意: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 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 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注意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对我进行追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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