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巴南区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准备要结婚呢,但是房产是老公婚前买的房子,然后按揭,现在还代款这个房子谁是第一继承了。

重庆-巴南区 2017-05-11 13:39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律师你好! 准备要结婚呢,但是房产是老公婚前买的房子,然后按揭,现在还代款。不是按揭的房子不能加名字吗?我说我想去公证的话。公证书上能写我和老公的名字。比如说离婚的时候我能分到房子吗?还有就是双方都有孩子,这个房子谁是第一继承了。

报告编号:NO.201705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2位律师回答
  • 陈晶

    帮助人数:3178

    您好,为保护您的隐私,建议面谈

    回复于 2017.05.12 16:58

  • 罗小平

    帮助人数:135777

    这个是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按揭房不能加名字,

    回复于 2017.05.11 20:29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详细,但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会有不同。 如需针对性的解答,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重庆律师 巴南区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巴南区房产纠纷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像这种情况其实就是产权证取得与房产产权权属有无关系的问题。目前,《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而实际上大部分家庭财产都是这种情况,在司法操作审判实践中,有些地方的法院会认为只要是房产证在婚后下达的,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我们认为这种操作显失公平,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产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就应当是婚后财产。毕竟,婚前一方已通过银行将所有房款付清,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所以,这类情形原则上也应将房产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对此类纠纷,大部分法院司法实践中遵循的也是这样的原则。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357

  • 房屋分割问题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 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 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3、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2563

    陈松

    咨询电话:13758563952

    咨询我
  • 【法律意见】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买房的部分情况,具体的还有父母出资,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等等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况大揭秘: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以上是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的的部分情况,其他的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就不多说了。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具体情况可以去银行咨询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部1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7132

  • 【法律意见】 婚后的工资福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哪一方用公积金买房都属于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就按夫妻共有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公证后是否可以贷款每个银行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建议直接咨询相关银行。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房子按揭款未还怎么起诉

    刑事诉讼法全文08/06/2018 11:33:40更新

    现在很多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采用按揭的方式,因为并不是所有人的家庭条件都很好的,如果自己的按揭贷款没有按时地偿还的话如何起诉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拆迁补偿协议老婆能代老公签字吗

    拆迁管理09/25/2020 14:37:15更新

    我们知道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很多时候是有拆迁补偿的,但是需要经过评估决定,如果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双方应该要签署一份协议,对于这份协议本来是老公签字的可以由老婆代签的吗?对于这样的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 老公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法定继承05/08/2017 09:57:00更新

    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权利就随之消灭了,所以被继承人可以在生前对其财产通过遗嘱的方式作出处理,如果没有处理的话,死后就按照《民法典》(2024.1.1生效)的规定来分配遗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老公网贷逾期老婆可以按揭买车吗

    民间借贷11/25/2022 19:32:17更新

    老公网贷逾期,老婆是否可以按揭买车,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办理车贷,那不太会受老公网贷逾期的影响,只要客户自己的信用保持良......关于“老公网贷逾期老婆可以按揭买车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针对信用卡逾期、信用卡负债还不起、被催收等问题,我们有专业律师可以提供解决方案,可点击咨询链接交流。

  • 离婚了老公名下车还在按揭如何判

    离婚财产分割11/12/2022 04:41:59更新

    如果车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关于离婚了老公名下车还在按揭如何判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银行按揭贷款需要准备材料

    10/06/2018 16:56:00更新

    随着房价的越涨越高,买房子已经不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很多人都会按揭贷款买房,但是在获得批准之前需要提交很多的材料。在此,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银行按揭贷款需要准备材料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律师推荐
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法定免责事由在违约责任认定中的运用

问题分析:关于法定免责事由在违约责任认定中的运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定免责事由在违约责任认定中的运用 复杂案件解析及处理关于违约责任的法定免除事项,首要考虑因素便是不可避免的偶然事件,即不可抗力。 这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无法预知,无法规避和无法制服的外部情势。 对于此类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需要综合考虑四个方面,分别是:难以预计,无可避免,无法抵抗以及具有真实性。 相关法条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内容如下:如果当事人一方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依照影响程度的大小,可以部分或全然免于承担相应的责任,但需注意的是,若有关法律对该特定情形另做明确规定,那么此项免责条款则会失效。 在此种情景下,不可抗力无法导致其履约责任终结,而是应该及时向合同相对方发出通知,以尽量减少可能给对方带来的损失,而且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当事人由于自身延迟采取行动后发生了不可抗力情形,也不能因此而排除自己的违约责任。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给别人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问题分析:关于借给别人钱一直不还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欠钱不还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第一,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第二,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三,仲裁解决。 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第四,诉讼解决。 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第五,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 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 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 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 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钱给朋友2千块钱5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

问题分析:关于借钱给朋友2千块钱5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别人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因为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可。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领完结婚证,妻子贷款买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问题分析: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婚后买车,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 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银行贷款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一方否认债务为共同债务,则汽车也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钱给别人15万元五年了不还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借钱给别人15万元五年了不还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首先,你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尽快还款。 在协商过程中,你可以与对方商定还款计划或者达成其他协议,以便更好地解决债务纠纷。 2、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你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还款责任。 4、在起诉前,你需要确认自己的原告资格符合法律要求,即有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5、同时,你需要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在起诉时提供给法院。 6、在起诉过程中,你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证据材料,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 7、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对方承担还款责任,但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 、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分析:关于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车子被撞了对方逃逸了如何解决

问题分析:关于车子被撞了对方逃逸了如何解决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车子被撞了对方逃逸了属于肇事逃逸,依法会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被撞车主只需要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即可,警察会找到逃逸车主前来处理。 即使没有记住车牌也可以报警,警察会通过刑侦技术手段找到逃逸者。 肇事逃逸的认定条件有: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的后果: 1、因逃逸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2、对逃逸的当事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别人欠钱不还怎样要回来

问题分析:关于别人欠钱不还怎样要回来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面对别人欠钱不还这种情况,先跟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对方现在暂时没有还款能力,要重新协商一份还款计划,比如签一份分期还款的协议,如果是恶意不还钱的话,就应该收集证据,做好打官司的准备。 2、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长期欠钱不还会被处以滞纳金、债务人承担违约金; 经法院判决后仍不还款的,计入信用黑名单; 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会被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倘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认定肇事逃逸要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分析:关于认定肇事逃逸要注意哪些问题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认定肇事逃逸需要注意的问题: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驾驶人在造成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认定交通肇事首先行为人应当有违章驾驶的行为,并且因违章驾驶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认识到事故发生后,主管上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并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欠钱被起诉多久冻结财产

问题分析:关于欠钱被起诉多久冻结财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一键咨询

27万律师在线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