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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双方共同出钱买房,婚后男方还房贷,现在要离婚,男方不给钱

159 ******** 江苏-南京 2017-05-02 09:55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结婚时双方共同出钱买房,婚后男方还房贷,现在要离婚,男方不给钱

报告编号:NO.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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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房产应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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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房屋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最好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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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海滨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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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男方应当返还女方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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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正洪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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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通常在双方名下则为共同财产可均分。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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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属于共有财产,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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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不成,诉讼离婚,依法分割,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17.05.02 10:33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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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分割共同财产,你的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17.05.02 15:06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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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要求进行补偿。

    回复于 2017.05.02 14:2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起诉解决

    回复于 2017.05.02 11:31

  • 朱亮亮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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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该处房产及其他共同财产的。

    回复于 2017.05.03 10:11

  • 章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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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可以诉讼维权!

    回复于 2017.05.03 09:41

  • 吴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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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7.05.02 16:36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76848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回复于 2017.05.02 12:22

  • 吕金艳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4850

    您好,协商不成,诉讼。

    回复于 2017.05.02 10:31

  • 张龙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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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上述财产

    回复于 2017.05.02 10:28

  • 樊华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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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拿房,需要补偿女方的份额部分的市场价,协商不了,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分割

    回复于 2017.05.0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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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候房产分割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归婚前购房人所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作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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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公证后是否可以贷款每个银行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建议直接咨询相关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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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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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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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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